三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最高补贴15万元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9 10:20:06 字号: 分享至:

  在积极响应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的背景下,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符合更新条件的老旧电梯给予政府补贴。其中,实施更新的给予15万元/台补贴,实施改造的给予5万元/台补贴。

  据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消息,截至目前,三水已有15年以上、20年以下(2004年5月1日≤办理使用登记时间≤2009年5月1日前)的住宅电梯2台以及14台商住电梯提交申报。

  通知明确,本次申报时间于2024年11月28日截止。支持已办理使用登记15年以上(2009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此外,申报对象需为2024年已开工,且未获得2024年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业主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申报项目于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使用登记年限未及 15 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也可以申报。

  成功获批补贴金额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的可获得政府定额补贴15万元/台,即拆除原有旧电梯,重新安装相同品牌或不同品牌的新电梯;实施改造的将获得政府定额补贴5万元/台,即不更换原有电梯,仅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电梯零件等作业方法,改变原有电梯的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排除安全隐患。

  申报工作原则上由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处(企业)组织实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申报的成功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由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处(企业)与电梯生产商充分沟通,也可以由电梯生产商统一申报。有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组织在本市的所有在管项目统一摸查、申报。

  “许多住宅区的电梯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故障频现,也存在安全隐患,这一举措无疑为业主们带来了福音。”市民陈先生说,本次出台的电梯更新改造补贴政策,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实际需求,及时更新或改造不仅能提升电梯使用安全性,也能大大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