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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6:11:50 字号: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体育赛事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管理工作,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运动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佛山市各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公正、顺利进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了《佛山市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区、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熟悉了解本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更好地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水平,规范我市体育竞赛赛风赛纪,需要制定出台《佛山市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以保障我市体育竞赛活动规范、有序举行,推动佛山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佛山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贡献力量。

  二、《办法》编制过程

  起草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佛山市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各市直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后,经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办法。

  三、制定《办法》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

  (三)《体育总局 公安部 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

  (四)《体育总局 公安部 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

  (五)《广东省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七)《江门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理规定》

  (八)《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理规定》

  (九)《绍兴市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

  四、《办法》内容说明

  《办法》分八章,40条,主要围绕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等对象在体育竞赛中出现纪律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对处理标准予以规范。

  (一)明确各项处理措施的适用范围及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主办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中所有参与者。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单位、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及各区所主办(承办)的市级及以下的各类体育竞赛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参与者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运动队工作人员、裁判员、承办单位、赛事执行机构。

  (二)合理确定处理措施标准,细化各级处理的报送执行流程。基于赛事活动参与者的不同违规行为,《办法》结合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对赛事活动及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确定了多个梯级的处理措施。同时考虑到部分处理对象管理单位的差异及处理行为的严谨性,处理执行需报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才正式执行。

  (三)对标新要求,加强多部门间协同合作。《办法》结合上级部门针对兴奋剂违规、赌博、假球等涉及到刑事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赛事活动顺利进行和管惩措施落实到位。

  (四)明确《办法》的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考虑到时效性,办法暂定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