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延长《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
运输局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巡游出租
汽车运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协会: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19〕6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国家和省如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