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正式项目
(一)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司法局负责起草)
(二)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
(三)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起草)
二、调研项目
(一)佛山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市人防办负责起草,2023年9月前提交调研报告)
(二)佛山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2023年9月前提交调研报告)
三、适时修改或者废止项目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工作要求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二)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三)根据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规章备案审查情况适时修改相关市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