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三水区石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
三水区石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三水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撤销石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三府报〔2022〕54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三水区石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由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加强对三水区石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会同三水区人民政府落实水源保护区撤销后的管理要求,继续履行好属地保护职责,适度开发、合理利用,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