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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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
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70项市向各区下放的权责清单事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公布办事指南,加强对外服务和后续监管,确保权责清单事项依法、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实施。
附件:2021年第二批向各区下放的权责清单事项目录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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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府〔2021〕15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