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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11 16:37:02 字号: 分享至:

佛府〔2020〕2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省人民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区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做好相关事项的部署安排。本次普查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所需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佛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由于篇幅有限,附件详细内容请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shan.gov.cn)查询。


佛府〔2020〕2号-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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