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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17:20:40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4〕40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佛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聚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佛山。

  到2027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7%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107万吨左右。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7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29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35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立,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

  二、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

  (一)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运体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创新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管理模式。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以“产业数智化、生产绿色化、固废资源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佛山陶瓷、铝型材两大行业“无废工厂”建设。

  (二)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工作台账制度,健全秸秆、农膜资源、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机具、渔网渔具等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区级奖励回收、市级转运处理、市场手段调节”的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兽药包装废弃物纳入回收补助范围,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网点建设,确保回收网点全市域覆盖,力争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和处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到2027年年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

  (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明确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制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指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逐步配齐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完善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年花年桔)预约收运平台,统筹安排运输车辆,合理配置收集点,建设大件垃圾处理中心与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推进市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推行“互联网+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模式,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有条件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注重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资源化再利用水平

  (一)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鼓励施工现场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和工程废料循环利用,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建筑垃圾智能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探索装修垃圾和盾构泥资源化利用途径,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鼓励将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27年年底,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加强清淤淤泥及余碴运输管理,推动建设区域性淤泥及余碴集中处置场。

  (二)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废旧有色金属循环经济集聚区,引导优质再生金属企业入园生产经营。合理布局物流配送等相关配套服务区域,推动从事轻型加工(如废铝、废塑料)的再生资源企业分批次、分梯队、分品类产业集聚,打造从废旧金属回收、分拣、拆解、加工到产品销售的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推广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金属回收技术和设备,加强金属回收利用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三)引导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做好企业申报辅导工作。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做好二手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工作。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因地制宜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

  (四)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结合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扩大机床、工业电机、工业机器人再制造应用范围。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等,进一步提高再制造产品在售后市场使用比例。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行性。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技术路线,稳步提升规模化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深化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料化”应用为辅的模式,加大秸秆深耕还田、免耕还田、机械化直接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六)发展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设,进一步拓宽炉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动“高效、高值、规模利用”发展,强化各类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能源互换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的支持力度。借鉴南海从源头到末端全链条协同管理提高资源化能力的管理模式,加强顺德、高明、三水区固体废物多元共治能力,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工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大协同、大循环处置体系。

  四、坚持分类施策,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

  (一)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强化动力电池制造、建设、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流向管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推行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探索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实现路径,推动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条件的回收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三水区一体化新材料产业项目,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促进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加大对“作坊式回收”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科学有效的低值可回收物管理办法,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建设覆盖前、中、后端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探索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分拣中心动态补贴机制。鼓励纺织龙头企业建立线上线下回收废旧纺织品机制,推动回收旧衣物连锁经营,引导企业探索上门回收、毕业季进校园等回收模式。组织开展废旧制式服装循环利用的试点示范,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废旧纺织品再利用的园区和产业基地。

  (三)加强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立健全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光伏设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光伏设备生产制造、发电、运营、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和循环利用渠道。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

  五、突出龙头带动,引导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

  (一)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深入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依托市内现有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电器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制造、建材生产等佛山重点行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打造“铝型材—陶瓷”等特色资源循环产业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产业项目集中布局,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集中布局产业生产、研发、供应、上下游产品服务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推进再生资源产品及交易标准化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废弃物精细化回收,精细化分拣、高水平循环利用产业链条。

  (二)加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废旧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发展,培育骨干企业,龙头企业。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利用处置企业的遴选、培育和扶持力度,打造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再制造、二手商品经销等企业升规,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走出去。

  (三)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严厉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一码到底”全流程环境监管,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溯源。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业从粗放经营到精细化、集聚化发展。指导成立佛山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统计、专业培训、行业自律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六、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

  (一)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二手车销售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引导信贷资源向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废弃物循环利用。

  (二)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将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涉及的各个关键用地节点,如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以及旧货市场等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区协同统筹涉及相关重大项目的实际新增用地需求,做到“指标跟着项目走”。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用地,在满足相关规划前提下,优先选取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重点是村级工业园用地,以及批而未供、政府储备土地。推动新建小区强制性配套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相关设施用房。在适度超前考虑发展需求的前提下,科学统筹废弃物集中回收利用设施布局。

  (三)完善路权政策机制。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鼓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采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引导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对负责收购和运输的车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放宽回收车辆进入市域街道、小区的限制,合理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

  (四)完善科技创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利用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研究解决产业典型固体废物如焚烧飞灰、废盐等综合利用和处置难题。加强废玻璃等低值废弃物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组建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建设本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五)完善法规标准规范。做好《佛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城市垃圾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动我市相关行业重点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业减碳降碳相关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探索建立行业统计体系,及时分析掌握行业发展态势。

  (六)完善再生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机制。落实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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