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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16:32:07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4〕39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佛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汽车、家电、家具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达6.5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较2023年增长15%,达119.6万台(套)。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1倍,达8.7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达29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30%,达135万台(套)。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支持汽车更新。落实衔接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联动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发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促销。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二)提升二手车流通交易服务能力。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进一步优化二手车跨地区登记管理,破除各类隐形障碍。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平台,确保新能源二手车电池性能和安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参加省、市重点国际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

  (三)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推动二手车销售企业上规纳统,落实省级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的支持政策。探索二手车流通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以及厂家认证等业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水平。引导二手车流通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规范经营做大做强。

  (四)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和后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合理优化布局,提高充电便利性。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指导各区提高小区、街区等车位配建比例。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维修、改装、租赁及赛事等业务,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

  (五)营造汽车促消费火热氛围。举办系列汽车促销活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掀起汽车消费热潮。围绕汽车赛事、自驾游、试乘试驾、车型体验、新车品鉴等热点开展不同主题汽车促消费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促进汽车消费。开展全市汽车促消费宣传,营造汽车消费火热氛围。

  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落实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联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发动企业优惠让利,营造家电消费氛围。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绿色智能家电类消费金融产品,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专属消费信贷方案,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

  (二)提升产品供给和售后服务水平。大力推广“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智能家电产品及核心部件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对照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实施家电售后提升行动,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家电维修等售后企业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提高服务水平。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服务标准,推动服务规范化发展。

  (三)畅通二手家电商品流通渠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家电商品交易规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家电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家电商品流通龙头企业。加强对二手家电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家电商品交易行为。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一)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发挥产业和平台优势,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家具交易市场、家具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联动开展家具“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家装厨卫“焕新”需求开发金融产品。简化家装公司开工审批流程,便利居民办理家庭装修手续。

  (二)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支持企业围绕消费新场景,生产适销对路的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加快数字家庭建设,鼓励开展数字家庭相关标准编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家装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三)规范企业诚信经营。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发动企业申报国家和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鼓励家装行业协会探索实施行业“黑名单”制度,制订家装验收标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引导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五、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汽车、家电、家具回收行业为试点,谋划出台支持回收企业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回收企业扩大规模、上限纳统、创新回收方式、建设网点及延伸产业链等。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以及用地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开展“互联网+回收”。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实行连锁化、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用好相关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回收。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支持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构建“车主—回收网点—拆解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四级回收拆解体系。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督促企业落实回收前核档机制,防止车辆存在违章、抵押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组织企业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绿色发展企业认定。

  (四)优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以便利居民交售废旧家电为核心,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鼓励回收企业“延伸触角”,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组织动员我市家电企业参与第二批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在销售新家电的同时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供销系统发挥商贸经营服务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

  (五)发展家装社区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便利居民住房装修。引导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引导龙头家装企业针对老旧小区开展专项家装促销活动。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家居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六、组织保障

  (一)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二)加强资金和要素保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针对汽车、家电、家具回收循环体系建设给予土地支持;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所需要的汽车、家电和家具销售发票数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汽车注册登记信息等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方媒体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信息。结合实际设立专项服务窗口,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发挥各类媒体平台、行业协会,机构等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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