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3〕242号)》要求,为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对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关键作用,切实破解国省道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等难题,全面提升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助力佛山市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十四五”公路管理养护发展纲要决策部署、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道(不含高速公路,下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保障等工作,巩固全市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成果,全面提升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提升国省道“建管养”水平。强化各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省道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十四五”全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提升行动,科学组织实施国省道建设规划,编制国省道养护管理规划,筹集、管理、使用好国省道养护资金,精心组织实施低等级路段提档升级和路面改造工程,重点加强局部瓶颈路段改造,提升路网通行服务品质。到2025年年底,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应设尽设,乡道以上支路接入国省道的路口“坡改平”应改尽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事项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2.实行国省道隐患“清单化”治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坚持年度专项排查和每月滚动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国省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双向四车道无中央隔离设施路段、穿城镇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平交路口等“5类突出安全隐患点段”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集中开展1次全覆盖、地毯式检查排查,共同制定国省道隐患整改任务清单和交通安全设施排查统计表,全面摸清底数、现状,实行清单化治理,由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办)定期督促治理。对纳入清单的道路隐患点段,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政策倾斜,督促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从当前开始至2025年期间,分级分批完成当年治理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3.限期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各区人民政府以及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按照“每发生一起事故,限期消除一类隐患”的原则,强力推进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一是对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自排查确认之日起,力争半年内增设中央隔离设施。二是对近3年发生过1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力争半年内增设完善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设施。三是对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路侧险要路段,力争半年内增设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设施。四是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一律及时增设主动发光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4.系统提升穿城镇路段交通安全品质。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交通状况,优化沿线交通组织,大力推进国省道穿城镇路段交通安全品质全面提升。一是清理开口隐患,要科学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二是完善基础设施,要综合采取增设辅道、中央分隔、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警示提示标志等设施;清理占路集市、摊点,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参照城市道路标准安装路灯,在公路范围外两侧划设停车泊位等措施,切实改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条件。三是改造重点路段,对交通拥堵、混合交通严重的穿城镇路段,要结合实际交通需求和城镇化环境特点,通过增加车道数、平交口跨线桥改造或调整路线走向等方式,从根本上改善通行环境。2023年年底前,各区国省道沿线摸排上述3类路段原则上每个镇(街道)不少于1处,到2024年、2025年年底,各区国省道穿城镇路段按照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进行改造的完成率应分别达到60%和80%。(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5.全面改造升级平交路口。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组织实施国省道沿线平交路口视距、路权、交通组织、基础设施“四项改造”: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视距足够;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科学设置左、右转弯和掉头专用道,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对条件具备的路口实施“微小改造工程”,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规范、齐全设置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及时维护更新“平安村口”相关设施。同时,对流量较大、碰撞事故高发的路口,交通信号灯要应建尽建,有条件的路口要安装夜间照明设备。2023年年底前,各区国省道沿线摸排上述路口原则上每个镇(街道)不少于5处[禅城区各个镇(街道)不少于3处],到2024年、2025年年底,各区国省道沿线平交路口,上述所涉项目改造的完成率应分别达到60%和10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二)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强化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要紧盯“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拖拉机、摩电等重点车辆,压紧压实国省道沿线企业、学校、村社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一要完善工作台账,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国省道沿线运输企业、学校、村社,以及所属车辆通行集中的运输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的排查、检查,建立完善“人、车、企、校、村”管理台账,常态化教育督促驾驶人、员工、学生、村民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二要压实隐患整改,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建立重点单位风险隐患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及时反馈制度,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开展“企业画像”,确定高、中、低三级风险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通行秩序和安全管控。一是智能监控全覆盖,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共同加强国省道视频监控、卡口等科技装备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到2025年年底,全市国省道省际、市际、县际流量监测设备应100%完成建设;国省道要实现“平均每3公里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穿村过镇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发路段要做到视频监控100%全覆盖。二是推广货车“靠右行驶”和“右转必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在全市国省道进一步推广建设“货车靠右行驶”道路,在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1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至2024年、2025年年底,在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沿线路口,分阶段逐步推广设置大型货车“右转必停”路口,推行货车“右转必停”管理措施。三是强化限速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应做到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应设尽设。四是增设停车设施,各区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统筹规划,在国省道沿线建设停车休息区,有效化解国省道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随意停车带来的事故风险。五是强化伤员救治,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共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降低事故死伤率。(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治理。要常态开展国省道“一路多方”交通秩序大整治,有效净化国省道交通安全环境。一要组织多部门联动参与,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确定1个整治主题,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以及校车、农机车辆违法上路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严治国省道突出交通安全风险。二要提升重点群体执法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纠正处罚不按规定横穿公路等行为;探索开展交通出行“体验式排查”,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改进执法方式,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满意度。(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参与)
4.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七进”(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进学校、进网络)交通安全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广泛发动国省道沿线村社、客货运企业、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打造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路,协力在源头单位“管住车、管对人、守好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二是深化“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乡镇交管员、农村劝导员)建设,完善配套保障、激励和监管措施,提升宣传劝导及教育引导水平。国省道沿线行政村要全覆盖建设“一站一墙一牌一窗”(劝导站、提示牌、墙体标语、宣传橱窗)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抓好“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区、镇(街道)为单位,每年分别打造一批(不少于3个)“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无摩电亡人事故示范村”。(市公安局牵头,市文明办、交通运输局参与)
(三)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管理闭环的国省道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逐项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安委办、道安办、治超办等议事协调机构要将提升国省道交通安全水平作为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市道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
2.压实属地和监管责任。各区、各部门要聚焦建立完善国省道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两个重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属地政府、管理部门职责任务,推动市区镇(街道)三级国省道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国省道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农业农村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定期排查国省道交通安全风险点,组织和推动系统深入治理。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各区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开展国省道交通安全年度综合治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
3.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国省道交通安全相关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要完善国省道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保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力量配备,改善一线执法人员执勤执法条件。各级公安部门要将国省道作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加强资源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十四五”国省道市、县际交警执法站和沿线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建设任务。(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参与)
4.严格工作考核问责。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办要持续将国省道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全面评估体制机制、人员保障、装备保障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市道安办要将每年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将各区、各部门贯彻实施进展情况纳入每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调度内容,一体推进落实;每年年底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开展1次检查评估,并推动市安委办将重点工作阶段性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各级道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实行“每月一汇总、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会商、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验收评估”,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细落实见效。要推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严肃追责问责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对国省道交通事故频发的区、镇(街道),要按规定对属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必要时依法依规倒查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年内所辖区域国省道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或1起死亡5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或5起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以及有其他严重安全隐患,造成国省道安全管理形势严峻的,所辖区域道安办要及时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专项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充分推进全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共同完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度专项排查和每月滚动排查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每年3月底前共同制定本年度国省道“5类突出安全隐患点段”任务清单、“穿城镇路段品质提升”任务清单、“平交路口改造升级”任务清单;每月滚动排查,制定“事故多发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经费来源,并由各级道安办每月督办治理。
(二)加强通报会商。公安部门要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数据、典型案例,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治理进度,加强两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管理闭环。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以及各区道安办制定的贯彻实施意见,请于12月底前报市道安办。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