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佛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佛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白 涛 市长
副组长:张开机 市政府秘书长
郭明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慧艳 市统计局局长
黎 妍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孔海文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黄学军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黎才远 市委网信办主任
林勇民 市委编办主任
管 雪 市教育局局长
薛立伟 市科技局局长
宋树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可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林 干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赖洪健 市民政局局长
刘祖辉 市司法局局长
潘智勇 市财政局局长
苏 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霞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振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阳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丘胜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颖 市水利局局长
何 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伍慧英 市商务局局长
徐觅浔 市文广旅体局局长
陈爱贞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魏 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灿 市国资委主任
陈浩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蔡 伟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李学坚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林小东 市税务局局长
杨熙广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鲁伟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丘韩飞 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队长
郭乃炘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佛山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瑜 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 智 佛山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王慧艳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公章,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