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佛山市全面加强
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融,落实“双减”政策,突出“健康第一”理念,深化教体融合,坚持特色发展,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着力办出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体育资源期盼相契合、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的一流学校体育,为我市加快构建“五好”教育新形态提供基础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1.到2023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养明显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50%以上。
2.到2025年,全市学校体育综合实力实现均衡发展,体育特色项目保持竞争优势,校园体育锻炼氛围浓厚,学生熟练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全面达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55%以上。
3.到2035年,全市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构建,以体育人、思政育人成效全面凸显,20所体育特色学校综合实力全国示范引领,多样化、现代化、特色化的佛山学校体育发展模式基本实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60%以上。
二、加快构建“体育+思政”育人体系
(一)树牢“以体育人”新理念。扭转重智轻德弱化体育的片面育人导向,立足“跳出体育看体育、用好体育抓思政”,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深挖体育课程蕴含的丰富思政资源,深化体育元素与思政元素对接融通,将“体育思政”有机融入体育教学,推动体育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而行、协同发力,全面拓展综合育人新路,着力培养具有强健体魄、健全人格、社会责任、家国情怀的时代新人。
(二)提升体育思政水平。准确把握体育课程育人目标,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注重针对不同学段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用好学生身边可知可感的体育生动事例和典型人物,着力增强体育课堂教学实效,促进“体”与“育”深度融合,让全体学生享受乐趣、锻炼身体、磨炼意志,养成遵守规则的意识、抵抗挫折失败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
(三)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学校要把体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带动引领和校园广播、校刊、板报等阵地宣传引导作用,将体育思政与班级管理、班(团、队)会、社团活动等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以体育人机制,深入挖掘、有效彰显、大力宣传体育思政育人的新举措新成效,构建起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团结奋进、严肃活泼的校园体育文化。
三、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一)开齐开足体育课。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与标准,不断拓宽课程领域,把校内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从2023年起,在全市试行小学每天1节体育课、初中每周4—5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3—5节体育课,力争2025年全面实施。
(二)不断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建立“健康教育+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强化“学—练—赛”联动。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帮助学生掌握1—3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和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体育品德。加强运动负荷监控,每节体育课必须保持10分钟体能练习,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强化校内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锻炼,课间安排学生适量室外活动和放松,在没体育课当天安排不少于40分钟的课外体育活动。落实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两操”制度,有效控制学生近视率和肥胖率。落实“双减政策”,鼓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与学校共建,建立健全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体育社团及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承担课后体育培训监管机制。科学设计校外体育作业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内外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
(四)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每3年举办1届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8项以上市级学生体育赛事,学校每年举办春季及秋季学生运动会(体育节)。支持学校承担市级、省级及以上重要赛事的承办、集训及青训等任务,强化赛事引领带动效应。鼓励中小学以班级、年级为单位开展校内体育周赛、月赛、季赛,形成“校校有特色、人人有项目、班班有队伍、月月有比赛”的学校体育竞赛新格局,逐步形成“普及型与竞技性”相结合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
(五)优化学校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体融合,支持普通学校与体育特色学校共同挖掘、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发展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以及武术传统项目,合理配置资源,推进中小学一体化体育特色教育集团办学,打造一流体育特色学校。探索特色学校的人才输送机制,制定有利于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就近借训、走读集训、文化学习、成绩认定以及激励学校和教师等支持性政策。加强学校运动队教练员培养,探索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加强与高校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运动训练基地,为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打造成长平台。
(六)构建佛山武术特色教育体系。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佛山武术故事,提升佛山传统武术的育人功能,深入广泛开展《佛山市“武动校园助力成长”青少年校园武术特色发展行动方案》系列活动,以咏春拳、蔡李佛、洪拳等南派武术为龙头,带动龙舟、舞狮舞龙等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建设。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体育活动,承办粤港澳大湾区武术交流及竞赛活动,通过打造一批武术名师、名工作室,推动构建佛山特色、中国一流的校园武术特色教育体系。
四、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一)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实施强师工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强与高校合作,引进、配强体育教师、学校教练员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具有体育特长的退役军人等专业人才,承担课内外体育教学活动任务。
(二)提升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搭建优秀体育教师专业成长平台,举办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和论文大赛,组织学校体育专项课题申报和专业培训,组建一批体育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导师团”,推动更多体育教师成长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将体育教师交流纳入市域教师交流机制。
(三)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标准,在公用经费中核报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费用。根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激励。将组织大课间、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后服务及校内外赛事纳入体育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量。
(四)加大对薄弱学校体育教师的扶持力度。体育教师正式编制及临聘指标适当向薄弱、偏远学校倾斜,加大对薄弱、偏远学校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适度提高薄弱、偏远学校体育教师获得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评选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薄弱、偏远学校体育骨干教师为体育学科带头人。
(五)加强学校体育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区、镇(街道)推进学校多功能、智慧型体育场馆建设,学校推进“学校体育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动智慧手环”的应用。围绕体育课堂运动负荷监测、体育课电子考勤、课后体育作业提交评价、体育竞赛管理、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等环节,提升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校园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多功能体育综合馆以及游泳池,城区内土地存量不足的学校遵循“兜底原则”改善体育教学与课后锻炼空间,鼓励利用楼顶空地、地下空间进行改造或整合体育活动场地。
(七)有效提高场馆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学校与周边公共体育场馆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体育场馆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支持学校在课后、节假日将富余闲置的体育场馆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解决中小学课后服务场地不足问题。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并为周边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组织课后训练提供一定支持。
五、完善评价监督机制
(一)健全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将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挂钩,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对政策执行不力、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体育素质”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小学重点考察体育日常参与及体质健康达标率。初中推行“素质评价+统一考试”的中考体育模式,改进中考体育计分方法、优化测试内容,逐步提高中考体育的分值权重。高中实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素质评价+考试”的模式,测评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监力度。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监督机制和年度抽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建立市、区两级学生体质健康“飞检”工作小组。学校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四)加强体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履职根本,强化教师“教会多少”的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竞赛训练成绩等纳入教师岗位评价体系。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体育的重要论述,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解决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谋划,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和听2次体育课。
(二)强化经费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按国家规定设立学校体育专项经费,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满足学校体育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建立涵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在运动场所配备适量运动损伤急救器材,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强化家校社协同,扩大学校体育影响力,形成家庭、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美育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美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融,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着力办出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期盼相契合、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的一流学校美育,为我市加快构建“五好”教育新形态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到2023年,全市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开足开齐美育课程,配齐配强美育教师,教学改革成效显著,中考美育改革全面实施,资源配置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评价体系逐步健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全面达成,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美育实践基地全面建成,育人成效显著增强。
2.到2025年,全市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熟练掌握1到2项艺术特长,学校美育特色办学效果显著,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提升。
3.到2035年,具有佛山特色的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学校美育体系全面形成,佛山学校美育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面构建育人格局
(一)树立思想育人理念。构建以立德树人和“五育”并融为根本宗旨的新时代学校美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校美育体系建设。树立培根铸魂的大美育观,构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大格局。
(二)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实施美育跨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挖掘与运用体现中华美育精神和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结构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努力推进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艺术展演“四位一体”深度融合的学校美育工作体系,形成“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发挥环境育人作用。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演出、展览、展示、走廊、班报、板报等宣传阵地,结合学校德育特色加强校园艺术教育整体设计,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让所有学生在优雅的校园环境中得到艺术熏陶。
三、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一)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设置,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注重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现有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课程,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注重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注重强化艺术实践,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力争到2025年在中小学校增设舞蹈、戏剧(粤剧)、影视、书法、摄影、陶艺、剪纸等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
(二)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探索形成佛山文化特色的美育课程。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与信息化手段创新美育课程教学形式,不断提高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到2023年,全市中小学校美育课开课率均达100%。
(三)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到2025年学生能熟练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加强艺术类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水平艺术学科的教学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教科研机构的作用,常态化开展美育教科研和提升美育教学质量的专题培训,培育、遴选和推广美育教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与成果,打造一批美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一批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培育推广一批国家级、省级高质量美育精品课程,每两年开展1次市级美育优质课评选和展示活动。
(四)全覆盖开展普及性艺术实践活动。大力推广面向人人、惠及全体的学生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构建市、区、镇(街道)、校四级展演体系。市级每3年组织1次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每年举办专项艺术展示活动;各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活动;各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园艺术节或艺术展示活动。推进示范性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至少2个体现地方特色或本校特色的校级艺术社团。鼓励中小学校与高校或研究机构共建艺术教育教学基地。到2025年,全市打造50个以上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队。
(五)打造更多美育品牌。创新美育活动内容与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与学校办学特色、德育品牌、学科教学、少先队活动等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粤剧文化进校园,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60所佛山市粤剧特色学校。推进“非遗”进校园,探索创建佛山“非遗”教育联盟学校,整合一批有成效的“非遗”项目。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一校多品”富有成效。打造市级高水平教师合唱团和管乐团,每年各举办1场音乐展示活动和教师美术作品联展,并逐步形成品牌。
(六)推进艺术评价改革。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顺德区为全省试点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构建起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测评方法。
四、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一)配齐配强美育师资队伍。各区、镇(街道)要健全美育教研员的选拔与培养机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和国家规定的课时数,优化美育教师配置结构,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数限额内,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美育教师,解决美育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到2023年艺术教师配备率、学历达标率均达100%。把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佛山基础教育“强师工程”,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把好美育教师入口关。
(二)提高美育教师待遇。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将美育教师指导学校艺术社团、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工作计入工作量。组织开展美育教师专业能力研修,建立美育教师专业培训常态化机制。
(三)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足配好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所需场地器材设备。通过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建设全面达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高档次音乐厅和独立艺术楼。
(四)整合社会美育资源。加强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当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统筹社会美育资源进校园,形成校内外美育资源有效协同机制。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青少年宫合作开设美育课程。组织学生参观文化艺术场馆或文化艺术遗迹,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艺术资源开展合作研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将艺术教育场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向周边中小学校和社区有序开放。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美育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积极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各年度预算。各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所需经费优先在学校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学校美育工作,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强化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把美育政策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实行督导评估常态化管理,从2023年起,每3年开展1次美育全面综合督导,每年开展1次美育专项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四)营造社会氛围。积极挖掘各区各校开展美育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打造美育品牌,举办优秀成果展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带动全市学校提升美育整体质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