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教育援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
教育援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久久为功、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做好教育援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教育援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我市教育援疆工作,研究审议教育援疆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发展改革、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驻伽师县工作队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或区有关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