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佛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的要求,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改革。
(二)发展目标。加快推动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医防协同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促进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要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要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要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落实好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实施市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促进各重点建设单位、培育单位完成既定建设目标。(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打造市、区两级医疗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逐步向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转型。积极推进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龙湾院区、三水院区、佛山市公共卫生医院建设,稳步推进佛山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新城院区建设,加快推进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分院区、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和顺院区(市应急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康复区扩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等市级医院工程。推进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区、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大楼、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大楼、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康养项目、三水区新城医院、三水区北部医疗中心、高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等区级医院建设工程。(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区域医疗卫生帮扶。落实南海、顺德区分别对口三水、高明区帮扶工作,提升区域诊疗能力。大力推动三水区北部医疗中心和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支持顺德、高明区谋划共建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病理)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市级医院牵头联合区、镇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鼓励各区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医疗集团探索,支持顺德区开展区域健康共同体改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实施疫情救治能力提升计划,完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与五区人民医院组成的“2+5”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格局。到2022年年底,定点救治医院床位总数不少于1500张,其中重症救治床位不少于300张;亚(准)定点医院床位不少于1500张,其中监护床位不少于150张;储备方舱医院床位10,000—15,000张,每个方舱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应为1000—3000张。加强市、区定点医院负压病房建设,到2022年年底负压病房增至200间。建设市中医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医防协同建设。促进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加强全科和专科协作,建立优先转诊通道,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到2025年,每个区至少建成1个运行高效的慢病“全专”联动共管试点。(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打造为三级康复专科医院。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年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达60%以上,全市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广家门口医养结合模式。(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粤港澳医疗卫生高地。支持高水平医院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对标国际一流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准,创办高水平合作办医项目。支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打造成为国际化高端医疗平台。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粤港澳医学转化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群发展。加强产业集群的规划设计,统筹谋划产业集群政策措施。高质量推进生物医药领域重点产业园区等平台载体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推动高水平公立医院探索设立临床研究病床。鼓励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中药化药、创新药、中药制剂、医疗器械装备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更多生物医药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打造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群。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省级重点专科。积极推进我市“十四五”各类重点(特色)专科项目和培育项目建设,建设高水平重点专科150个。加强医学专科联盟建设,到2025年建设专科联盟不少于30个。(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全市急救体系。健全“市急救指挥中心+各级急救网络医院”紧急救援网络体系,建设若干急救站。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各类危重病救治能力。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实现院前院内患者信息共享。落实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的要求。推广重点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工作,到2025年实现每万人配置1—2台AED。编制佛山市AED智能地图,并与佛山市医疗急救指挥系统对接。加强群众AED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培训。(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强各临床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全市建设中西医临床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不少于50个。全面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强大型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巡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监管,优化采供血机构服务和管理,筹建智能献血屋。完善药品使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提升高水平医院医学研究所科研能力。争取建设中医药临床科技创新基地不少于5个。(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到2023年,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推广提供多学科诊疗门诊和住院服务。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术前检验检查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推行总药师制度,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在2023年年底前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配置专业药师开展精准用药指导。深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高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广中医药临床应用。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推广中医药及传统治疗技术在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的临床应用。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佛山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100%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到2025年全市建设互联网医院30间。不断提高互联网诊疗量占比,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探索建立医联体内号源集中管理和调配管理平台,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基层预留30%号源。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推动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等卡码融合应用,逐步取代医院就诊卡,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参照国家医院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要求,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提高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所有三甲公立医院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电子病历应用等级评价四级水平。推进佛山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全市医疗数字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推广应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创新医疗服务行为智能监管。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加强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健全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研究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负责人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挂钩。加强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探索事业编制内部挖潜、创新管理的有效方式。用足用好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先保障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编制需求。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的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力争实现同岗同绩同酬。探索开展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区招区管镇(街道)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儿科、妇幼保健等公立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省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提高到45%左右,之后争取逐步达到60%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紧缺医疗人才预警机制,加强对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急救、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对规范化培训的财政投入机制和配套支持政策,努力改善培训医师福利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机制,共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通过转岗、进修、学历教育等途径强化全科医师队伍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并健全使用激励机制。强化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高水平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进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申请自主开展副高级职称评审,落实以实践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积极稳妥有序实施调价。(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机制,实施以高血压病、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病参保患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制度。完善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制定并落实我市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结余留用资金的分配方案,激励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建设“零医闹”城市。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力度,医疗卫生人员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推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站根据本机构特色设置健康科普专栏,推动三级医院在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健康科普常设栏目,探索建立符合本院特色的健康科普品牌。(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建立健全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深化医院党建“四有”工程建设,持续打造行业党建特色品牌。(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强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部门要对改革任务制定细化措施和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市、区医改办落实问效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二)积极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申请成为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开展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医院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健全评价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并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改综合考核等有机结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四)总结推广经验。市、区两级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各区和各医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并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