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减轻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
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称“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双减”工作,制定“双减”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双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指导、检查有关“双减”政策措施的落实,督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双减”工作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负责宣传工作的常委和市政府负责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省通信管理局佛山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教育办(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教育办(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市教育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四)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