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产业“六大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佛山市产业“六大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现将《佛山市制造能力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佛山市产业协同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佛山市产品质量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佛山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佛山市产业载体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佛山市制造能力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创佛山制造重镇新优势,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制造能力升级行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变革,推动制造能级跃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到202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制造能级大幅跃升。累计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120家、车间400个、标杆项目300个,应用工业机器人32,000台,每年推动1000家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引进和培育200家高水平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装备、工业APP、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满足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需求。
——基础支撑更加坚实。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累计建成5G基站26,000座,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成为企业家共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人才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公共服务显著优化。培育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机构,建设10个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支撑体系更加健全。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制造能级。
1.拓宽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广度。完善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中小企业抱团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精准解决生产痛点。推动制造业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实施智能化改造,引导制造业企业向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2.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深度。推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的融合应用,将单个设备、系统或业务环节的数据进行系统性集成管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系统和跨业务环节的集成优化,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3.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标杆企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和工艺创新,打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物流仓储、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节,实现各资源要素高效精准配置,发展平台化设计、精益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制造新模式,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车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4.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面向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支持“链主”企业发挥“头雁效应”,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深度互联,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柔性配置的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整体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二)增强供给能力。
1.引进和培育高水平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加快建设开放合作的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体系,建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供给资源池,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数据采集、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各类解决方案。大力支持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速服务化转型,实施信息化机构分离,开展独立运营,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2.扩大软硬件有效供给。聚焦工业软件研发,依托我市龙头企业在制造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推动制造业共性经验知识沉淀提炼,发展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和行业通用工业软件。大力培育智能制造装备和机器人产业集群,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领域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升级,向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方向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3.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装备制造、家电、陶瓷、有色金属、五金、塑料、家具、纺织加工、模具、印刷等优势产业集群,支持行业龙头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深化完善“众陶联”“全塑联”等现有产业服务平台功能,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美的美擎工业互联网平台为示范,引进和培育并重,加快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配合)
(三)强化基础支撑。
1.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聚焦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构建“泛在互联、全域感知、数据融合、智慧协同、安全可靠”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重点产业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千兆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工程,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打造低时延、高速率、广覆盖、安全可靠的高质量公共网络,夯实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根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市分公司配合)
2.强化能源电力保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重点能源项目规划建设,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全面提升能源电力保障能力,助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佛山供电局,佛燃能源集团、南海燃气公司、发电企业配合)
3.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佛山)平台(广东鑫兴建设运营)的能力,发挥美的、维尚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项目示范效应,加快建设和推广应用家电、环保、陶瓷、家具等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围绕供应链管理、产品溯源、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等典型场景,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加强人才培养和企业家培训。修订《佛山市领军人才目录》,完善人才落户措施,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复合型技术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校企深度合作,建设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实训平台。组织开展面向制造业企业家的课程学习、走访交流,着力提高企业家对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认识和意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配合)
(四)优化公共服务。
1.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充分发挥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涉企行业协(商)会等社会专业机构力量,为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专业培训、产业监测、信息安全、诊断评估、应用推广、政策宣讲、金融对接等公共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安全保障。督促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电信运营商和网络安全服务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支撑服务,支持行业协(商)会参与共建共享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推进企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密码创新应用示范基地,推广工业互联网密码创新应用、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加强工业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配合)
3.打造示范园区。充分发挥我市专业镇产业特色,鼓励各区立足本地产业优势,确立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重心,支持三龙湾科技城、佛山国家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发展平台,布局建设一批5G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园区,争取建设国家级工业大数据中心,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区、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实施制造能力升级行动纳入重点工作事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强化市、区、镇(街道)三级联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行动方案与配套政策,按照工作目标制订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大资金支持。落实《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各项奖补措施,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向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领域倾斜,发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与广东(佛山)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央地政府深度合作的资源优势,强化佛山融担基金体系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降低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融资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国资委,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市金控公司配合)
(三)强化评估问效。探索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研究开展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综合评价,提炼经验,提出建议。力争邀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与企业家们召开座谈会,对相关转型建设、探索模式把脉会诊,总结工作成效,明确工作方向,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整体影响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宣传交流。做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经验模式总结和成果宣传推广,擦亮“佛山制造”名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制造龙头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开展跨领域、全产业链的交流合作,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借助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率先“走出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配合)
佛山市产业协同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产业协同升级行动,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产业公地”,围绕提升产业链韧性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协同升级,围绕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协同升级,积极推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到2026年,产业协同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支撑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
——建设形成“产业公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全面铺开,产业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用地规模不少于450平方公里。建成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新增省重点实验室3家,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金融体系、人才培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产业链协同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链主”企业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在产业链提升中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围绕产业链重要节点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
——培育形成若干个产业集群。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汽车、先进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等产业集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增速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速基本同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基本盘和稳定器;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智能机器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等产业集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不断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
——区域产业协同取得显著成效。结对区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高明、三水区经济增长提质增效,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广佛地区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极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融入全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企业海外市场开拓步伐加快,实现原材料产地和出品市场多元化。产业链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主导产业在产业链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产业公地”。
1.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产业园区。在全市范围内划定54个工业集聚区,控制工业用地红线规模为450平方公里。大力推动村级工业园改造,坚持以“工改工”为主导方向,推动破碎、分散的工业用地逐步向产业集聚区集中,盘活工业用地,重构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积极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工业集聚区布局,以建设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为抓手,发展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健康食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科研平台。根据产业需求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推进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等各级各类科技载体建设,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围绕研究开发、信息共享、成果转移、科金产融合、检测认证、技术咨询、人才引进等服务环节需求,推动现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支持龙头企业面向产业链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在重点产业链优先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3.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打造珠江西岸创投中心和融资租赁区域中心,加快建设特色金融集聚区,鼓励各区依托自身产业特色打造特色金融产业板块,逐步建立全方位覆盖的市、区金控平台体系。围绕市内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市内重点企业在海内外开展并购重组。鼓励金融机构以制造业需求为导向,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创新性强、帮扶实体经济效果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予以推广和奖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4.建设支撑产业协同升级的人才引进培育体系。全面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双精准”专业群,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园区联合探索共建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机构。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支持佛山市技师学院建设一流技师学院,扶持培育1—2家高水平技师学院,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达到2万人。提升优粤佛山卡服务,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能创业、有发展。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施精准引才、靶向引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围绕产业链提升促进企业协同升级。
1.培育壮大产业链“链主”企业。贯彻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做强产业链核心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强创新、优品牌、促转型,培育一批掌握全产业链和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链主型”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集团化经营、产业链整合、多元化战略等,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补链强链延链,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度,有序带动企业梯次成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金融工作局配合)
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扎实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直接融资、市场开拓,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企业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产业链企业向上游设计、研发和下游终端产品等环节延伸,拓展设计、研发、品牌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金融工作局配合)
3.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在家电、陶瓷、汽车、塑料、铝型材等优势行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机制,完善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纵向分工协作,优化产业配套半径,鼓励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生产需求,提升产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配合)
(三)围绕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协同升级。
1.强化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揭榜挂帅”机制,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构建科研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匹配的机制,促成全链条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梳理制造业产业链在关键技术、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工艺装备等方面的关键瓶颈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动行业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围绕制造业配套着力发展关联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重点推进南海区建设国家“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佛山西站枢纽新城试点先导区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引进工业供应链企业,吸引国内外相关配套企业在佛山落地,进入国际分工协作体系和供应链。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和队伍,塑造“佛山工业设计”品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积极规划一批“高标仓+智能化”现代物流产业园,加快高端商场、专业市场、仓储物流集群发展,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带。加快建设佛山国际陆港,培育发展新型加工贸易、工业供应链等新业态。(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3.培育壮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和购置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支持企业提升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的普及率。落实《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降低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成本,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示范车间、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加快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着力做大做强智能家电、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壮大高端装备、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配合)
(四)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和协同升级。
1.推动南海—三水、顺德—高明产业协同升级。依托南海结对三水、顺德结对高明紧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南海、顺德在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方面的发展优势,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高明、三水合理布局。推动结对共建大型产业园区,重点打造战新产业集聚圈,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健康食品、节能环保等产业;重点建设佛山临空经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复合型经济,统筹发展文旅、物流、现代服务、先进制造、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等,打造机场空铁经济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2.推动广州—佛山产业协同升级。加强广佛同城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形成分工明晰、布局合理、要素协同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以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为引领,打造广佛产业协作核心支撑,共同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两地科技基础设施、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携手打造新型研发机构。强化两市的产业协作,立足广佛产业比较优势,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共建,携手共建广佛惠超高清视频和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广深佛莞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3.积极参与大湾区产业协作。围绕佛山制造业建链、补链的需求,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对接,主动对接深圳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高端创新要素,承接深圳创新溢出效应,推动佛山与深圳在技术、产业等多方面的融合发展。落实“香港+佛山”和“澳门+佛山”合作机制,深化在金融、贸易、专业服务、产业载体等各领域的创新合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商务局,市招商办配合)
(五)积极融入全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1.着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牢牢把握全国全球产业发展新动向,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全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在佛山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和销售中心,利用其技术溢出和带动效应,全面提升佛山产业链水平。(市招商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2.大力支持海外市场开拓。鼓励佛山企业联合出海,与跨国公司构建战略联盟,搭建技术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机遇,拓展东盟、南美、非洲、俄罗斯、中东等新兴市场。充分发挥佛山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家电、陶瓷、装备制造等产业的优势企业建立海外生产研发基地、全球营销网络和战略资源渠道,推动佛山产品和产能走出去,充分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市商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不断优化对外合作环境。改善对外开放软环境,完善要素机制保障,优化投资、贸易环境和政府服务,集聚开放人才,加强金融服务,构建保障机制,强化开放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各类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产业协同升级行动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各项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开展对各区、各有关单位落实产业协同升级各项措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考核,对落实不力的要加强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持续推进。对于一些探索性强、暂时不具备全面推行条件的改革举措,可在创新基础较好的区域或创新主体上先行试点,并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共同营造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佛山市产品质量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产品质量升级行动,充分运用“以质取胜、技术标准、品牌带动、知识产权”四大战略手段,坚持用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用质量支撑产品品牌、用知识产权推动科技创新的理念,在质量管理、产业政策、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共同发力,逐个对产业进行质量提升,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推进制造业品质革命。到2026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升,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凸显,质量发展基础显著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本土品牌,“佛山制造”享誉全球。
——质量创新水平大幅提升。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500项以上,新增制定佛山标准150项以上、团体标准400项以上,新增专利技术转化先进标准300项以上。形成政府质量奖标杆200家以上,知识产权培优单位300家以上,细分行业龙头企业800家以上,质量品牌提升示范标杆1000家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16件。
——质量共治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举办质量、计量、标准、认证、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每年培训企业人员10,000人次以上。
——质量安全环境显著优化。质量协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
——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更加完善,建成10个以上线下“一站式”服务站点。企业每年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不少于2000张,各类计量、标准、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功能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质量创新发展。
1.坚持质量管理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势企业将产品质量做至极致,将一大批中小企业培育成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探索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推动优秀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对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进行科学评价。每年举办质量管理成果大赛,对各个领域的质量管理成果进行挖掘和梳理,总结、分享和推广质量管理活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激发一线班组员工质量改进的工作热情,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质量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各方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联配合)
2.坚持质量标准创新。加快佛山标准供给、产品评价工作,逐步扩大佛山标准覆盖范围,探索在地理标志产品领域开展佛山标准工作,大力推行“线上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产品责任保险”的佛山标准产品消费维权保障措施。建设佛山标准产品消费维权保障平台,完善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体系、证后监督工作制度,建立顺畅、高效的佛山标准工作体系。强化佛山标准品牌培育与保护,提升佛山标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大力推进专利转化标准、团体标准等工作,支持“众陶联”建设广东省标准链产业链供应链“三链融合”(陶瓷)标准化示范点,鼓励各类“众”字号平台积极承担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商联配合)
3.坚持质量品牌创新。加强“佛山制造”品牌宣传,提升佛山自主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对“佛山产品”的消费信心。在中国品牌日组织佛山品牌建设盛典系列活动,发布品牌榜单,树立品牌标杆,挖掘品牌人物,讲好品牌故事。支持市场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建立以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强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等区域品牌建设,以我市已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制造业区域品牌为基础,探索建立区域品牌培育、维护机制,对我市一大批区域品牌进行有效运营,促进产业和企业的经济增长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配合)
4.坚持质量文化创新。弘扬“匠心铸精品,质量强佛山”的城市质量精神,将工匠文化作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等质量标杆企业的质量文化,形成以质取胜、追求卓越的质量共识,自觉抵制质量失信行为。探索建立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测量与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质量文化成熟度评价活动,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文化建设,构建企业质量文化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开展大城工匠谈质量、质量文化成果大赛等活动,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氛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配合)
5.坚持知识产权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建立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和“护航工程”,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拓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产品,破解不同层次创新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高水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推动获奖项目落地转化。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以“大数据+智慧服务”新模式打造佛山市知识产权智慧服务平台,服务广大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文广旅体局,佛山海关配合)
6.坚持产业科技创新。发挥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构建全市基础研究、战略研究实验室方阵,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突破现代显示装备、芯片封测装备等一批“卡脖子”技术,推进显示制造装备“璀璨行动”,深入开展前沿引领技术、战略支撑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多措并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创新中心,加大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档晋级。(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构建质量共治体系。
1.打造质量示范城市。大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着力攻克创建工作重点难点任务,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巩固强化先进经验做法,打造更多具有佛山特色亮点工程,形成更多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经验。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街道)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2.建立质量共治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让“质量第一”成为各行各业的共同追求。建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市场治理新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质量监督、质量信用管理、产业研究和人才培训、质量提升等方面合作。构建政府负责、部门主动、社会协同、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质量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将质量自律纳入组织章程,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提升成员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建立用于产业协同研发设计、标准研制、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运用等服务平台,培育市场化质量技术服务业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配合)
4.强化质量诚信建设。完善市场主体质量信用档案,推动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依法加强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的失信惩戒。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强化监管部门间进出口商品风险监测信息交互、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佛山海关配合)
(三)打造质量安全环境。
1.加强质量协同监管。开展质量问题“清零”行动,确保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建立市场反溯监管机制,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领域监管。建立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深化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快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配合)
2.实施质量风险管控。加强对重点产品、行业、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完善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佛山海关配合)
3.推进信息化创新监管。探索质量安全大数据监管,实现动态监管信息采集与应用的网络化、数字化,在风险识别、靶向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推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等领域“人工智能+”信息化监管模式。鼓励更多企业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品信息系统,以透明、可视化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传递信任。推行电子商务可信交易认证,利用泛在网络促进企业形象可识别、易传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4.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要求市场主体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负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配合)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提升质量服务能力。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建设有机融合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质量管理、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等要素的先进生产性服务平台,线上搭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线下构建佛山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综合体,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质量基础综合服务。支持顺德区开展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科技质量服务聚集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全面提升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一批社会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加快计量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级和覆盖率。大力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聚焦产业发展计量测试问题,加强产业专用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和设备的研究。推进计量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精准施“测”,推动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和深度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及计量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加强检测认证服务。充分发挥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和各类认证机构作用,持续加强国际合作,为企业提供国际认证本地化、国际认可便利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出口产品面临的重复检测、重复认证等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助力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强化质量认证,引导并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绿色产品认证,促进企业绿色生产、绿色发展。鼓励和支持知名认证机构在佛山设立分支机构,打造优质认证、检测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4.加强质量人才培养。联合国内知名高校和企业,设立佛山质量实训基地,进行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质量技能和质量管理水平。整合全市工业领域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的人才资源,引进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专家,成立佛山质量讲师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以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6σ)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质量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为佛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层次的质量人才保障和强大的智力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全力推动本方案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完成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各区产品质量升级工作由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完善产品质量升级扶持政策,安排专项保障经费。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质量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制造业产品质量升级行动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并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
佛山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塑造佛山经济发展新形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结合本土优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抓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和民营经济壮大四大目标任务。到2026年,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传统产业升级。坚持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技术含量的发展路径,以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为抓手,支持传统优势行业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共性问题等进行补强和升级,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6年,每年推动1000家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累计推广应用机器人3.2万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企业累计达到6950家。
——新兴产业发展。坚持高端引领、合理布局的发展路径,培育壮大高端装备、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先进制造业比重,促进现代服务业壮大提质,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步伐,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转变,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6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2%。
——创新能力提升。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发展路径,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瞄准产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发展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技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打造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6年,全市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3.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
——民营经济壮大。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发展路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推进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现产业发展既有“明月”又有“满天星”的企业群格局。到2026年,实现全市超千亿企业2家,超百亿企业33家。
二、工作任务
(一)企业发展提质增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重点企业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改造。组织各产业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力争在传统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代表我市制造业发展方向和水平的典型先进企业。开展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探索机器人示范应用与商业推广模式创新,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企业开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促进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鼓励重点培育企业运用跨界思维,积极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引领行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落实《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及配套操作细则,充分调动制造业企业的转型积极性。充分发挥数字化智能化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复制推广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成功经验,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生力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整合资源,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加快培育发展传统支柱产业集群,推动产业串珠成链、资源整合和聚集发展,发挥集聚特色优势,塑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地标特征明显的区域卓越产业链,促进区域特色产业自身循环发展。加强区域协同,提升市域内配套率,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纵向分工协作,优化产业配套半径,鼓励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生产需求,提升产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龙头企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集群发展促进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发展,服务畅通产业链协同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配合)
4.坚持品质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品质革命,以质量品牌提档升级带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促进集群价值链整体跃升。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开发自有品牌和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品牌境外宣传推广、境外品牌并购等活动,推动自主品牌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附加值,整体提升产业价值,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发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绿色认证,将绿色设计、绿色技术工艺、绿色生产、绿色供应链等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二)培育壮大战新产业集群,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1.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产业共性短板,采取“一群一策”方式,分行业、分步骤,积极推动产业集群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不断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速换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立足佛山制造业基础优势,大力提升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牵引力,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对制造业的支持作用。全面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以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为重点,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配合)
3.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步伐。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大数据、移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核心数字产业,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能力。全方位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技术在各行业广泛交叉渗透、深度融合、迭代演进,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配合)
4.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优机制、强统筹、聚资源、凝合力,构建“市级统筹、区为主体、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团队、高层次人才、资管机构、园区运营商、“链主”企业的招商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大招商、招大商”,聚焦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等大型优质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深入挖掘项目信息,优化项目储备结构,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大、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以招商引资推动新兴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佛山制造在全球的竞争力。(市招商办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重点项目工作局配合)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发展新动能。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弘扬和培育企业家创新精神,鼓励企业家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扶持“隐形冠军”创建细分领域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载体,支持大企业搭建开放式协作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配合)
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全市制造业重点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对接国家级、省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平台资源,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研发资源,组织实施高端芯片、工业软件、关键材料、核心设备等重点领域重大研发计划和重点专项,支持关键技术产品供需对接和应用推广。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发挥我市在制造、技术、产业链配套、市场渠道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快形成有利于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良好条件,以市场为主导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3.打造重大科研创新机构集群。全力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佛山布局和建设,高水平建设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清华大学佛山先进制造研究院、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等,争取季华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预备队,佛山仙湖实验室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谋划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探索新型运行机制,同时推动跨平台、跨学科、大协同交叉创新攻关。(市科技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推动企业梯次成长,优化经济主体结构。
1.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引导大型骨干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多元化战略、兼并重组、集团化经营、全球化等发展路径,培育成为千亿级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百亿级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企业跨越发展,重点对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并且经济贡献方面表现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在科研创新、技术改造、节能环保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圈,积极组团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争取形成一批产业集群中具有国际话语权的大型骨干企业,助力我市加快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配合)
2.促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壮大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部门联系机制,提升挖掘质效,充实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范化改制,大力推进“规改股”。发挥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作用,实现上市后备企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土地房产确权、历史沿革确认、税务筹划等共性问题。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规范利用各类股债融资工具和分拆上市政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实施产业化并购重组,推动、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托资本市场平台不断做优做强。(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市税务局配合)
3.加大力度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进行奖励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精神,坚持政策引导、培育辅导和奖励并行,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建立小微企业上规模重点企业培育库,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给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统计局配合)
4.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进一步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协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紧密对照产业结构优化各项工作要求,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抓紧研究和完善扶持措施,形成政策支持合力。聚焦集群培育工作,加大对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重点平台等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支持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大项目带动、大中小企业配套、上下游联动格局。
(三)强化宣传推广。深入总结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三个一批”企业培育行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平台、促进机构、龙头企业的宣传力度。举办区域交流活动,引导各区强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意识和举措,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与产业相融相生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打造“匠才之都”推动我市技工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职业技能升级行动,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推进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办学治校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到2026年,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新时代工人,形成产业聚集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引领产业的良性循环。
——技能人才结构日益完善。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累计达14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4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比例有所提升。
——职业教育办学实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优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不低于14.5万人,其中技工院校不低于3.5万人。
——技能带动就业更加有效。营造崇技爱才良好氛围,推动劳动者凭技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技能人才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夯实技能人才培育基础。
1.打造符合产业需求的职校专业。以服务佛山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和区域需求对接,每年聚力打造2—3个高水平专业群。建立技工院校重点扶持专业清单(见附件),每年依据清单遴选建设5—10个技工院校市级示范性专业,对每个专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配合)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一体化”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支持各院校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化双向交流机制。培育一批职业教育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以及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在上级评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支持公办高水平技师学院和示范性技工学校根据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以及学校发展实际调整编制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配合)
3.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研究机构、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及具有研究力量的优质社会组织等承接本地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和协助管理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鼓励各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按专业大类增设职业教育专职教研员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补贴类职业培训项目,对承担社会培训等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所得合法收入经批准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其中突破调控水平部分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配合)
(二)实施“强基培优”计划,提振技工院校实力。
1.优化全市技工院校布局。加快构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鼓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单列建设1所区属公办技工院校。加强省市共建,推进佛山市技师学院强基提质项目建设,打造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市区联动扶持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创建技师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2.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以强基扩容为重点,扶持技工院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场所、宿舍楼等项目建设,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提高实训能力,增加技工教育学位有效供给。扶持和保障技工院校开展校园征地,鼓励各区将校园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计划指标。加快推进佛山市技师学院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3.扶持民办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技工院校。探索对新创办具有示范效应且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的民办技工院校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民办技工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技工院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与公办技工院校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配合)
4.调整技师学院办学经费标准和招生批次。按照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加快推动我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未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前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落实办学经费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政策。统筹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政策,加快建立将技师学院招生信息同步向高中应届毕业生推送机制,支持技工院校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等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财政局配合)
(三)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校企技能人才培育载体。
1.大力开展学徒制培养。完善校企联合育才机制,大力实施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每年培养学徒不少于8000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与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等的重要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开展定制化专业技能培训。推行“政府搭台+企业主导+院校服务”模式,以龙头企业为重点,搭建佛山企业与省内外重点职业院校合作平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开展“冠名班”“订单班”“定制班”不少于100班次,并逐年扩大培训规模,到2026年,实现开班数量达到200班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配合)
3.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自主评定企业首席技师,发挥技术技能带头作用。全市每年评选市级首席技师不超过100名,对获评市级首席技师所在企业给予奖补,用于首席技师工资外津贴及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其中用于首席技师工资外津贴不少于奖补的60%,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对实施首席技师制度成效明显的企业,优先扶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工商联配合)
4.建设技师工作站和大师工作室。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技工院校通过设置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特色岗位或特设岗位等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全市每年建成市级技师工作站1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对认定为市级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配合)
5.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强现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引导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协调发展的公共培训基地网络。全市每年建设1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基地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配合)
6.规范壮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和星级评定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遴选一批优质培训机构,按规定赋予培训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发放资格。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接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专项职业能力等培训业务。同等条件下,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竞赛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评审中给予倾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培赛评奖一体推进,构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劳动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照相应级别或工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取得我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高级工(含)以上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有关规定,补贴标准按同等档次上浮3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教育局,市总工会配合)
2.打造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工程。大力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百万工人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和百万农民技能培训计划,加快建立“一镇一技、一区多技”的技能人才培养格局。鼓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培养技能人才,实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提供高端技能培训。各区每年要开展特色培训,其中南海、顺德区培训人数不少于6000人,禅城、高明、三水区培训人数不少于5000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依托竞赛带动技能素质提升。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形成以区域性、行业性竞赛为主体,市内竞赛与省内竞赛、粤港澳大湾区竞赛与全国及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技能竞赛活动,强化各行业竞赛选手储备。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省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及相应技术指导专家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丰富技能人才评优活动。高规格举办佛山市劳动模范、先进劳动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佛山·大城工匠”命名大会和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认定等活动,对获得认定人才按照《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佛发〔2011〕1号)、《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佛山·大城工匠”锻造工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宣通〔2020〕31号)等规定给予一次性工资外津贴。鼓励各区参照评选区级优秀技能人才,加大全市优秀技能人才储备提供支持。(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服务保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技能人才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系列优惠政策,构建技能人才近悦远来政策体系;教育部门要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培育高技能人才;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切实支持、监督职业技能人才建设,共同促进职业技能人才成长。
(二)加大资金支持。市、区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好财政资金和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行动资金,确保政策资金及时兑现。重点加强职业技工教育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建立技工院校、其他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健全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技能培训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的统筹,做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等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评估问效。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和责任分工,将相关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政府将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重点考核各区技能人才增量、高技能人才占比、资金使用规范、校企合作力度等方面,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以“新时代、新青年、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的工匠精神教育和宣传活动,推进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附件:佛山市技工院校重点扶持专业清单
附件
佛山市技工院校重点扶持专业清单
佛山市产业载体升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培育壮大优质产业集群,推进产业空间结构调整,构建大规模有影响力的平台,着力发挥园区在培育特色产业、增加城镇就业等方面的支撑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落实“515”战略目标,强化产业空间规划,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改变佛山发展中面临的工业不连片、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促进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特色化、协同化、高级化发展,力争建成世界一流水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化工业集聚区,以优质产业空间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载体体制机制基本成形。到2026年,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和建设机制基本成形,佛北战新产业园等重大产业载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招商引资大规模推进,集聚区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支撑佛山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产业载体发展提质增效。重点产业园区起步区建设逐步开展,园区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产业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全面铺开,基本完成形态落后、低效落后、安全隐患集中的全面改造类园区地上物拆除。
——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完善。目标合理、重点明确、相互支撑的优质产业载体的政策支持体系逐步成形,政策支持效益显著,形成一批经济贡献大、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服务专业的特色产业载体。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1.强化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强化产业空间规划,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形成“中部强核、东西两带、南北两圈”高效联动产业格局,加强产业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佛山国家高新区、佛中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三龙湾科技城建设,构筑“一区一园一城”科技创新高地,全力打造佛山中部创新强核。向东,重点发展商流型经济,以大沥、狮山、广佛交界处、货物运输线等区域为点轴,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积极规划一批“高标仓+智能化”现代物流产业园,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带。向中,重点发展带动型经济,打造创新中心强核,形成科创性行业、服务性行业、文创性行业三大集群。向西,重点发展复合型经济,打造机场临空产业带,以建设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为契机,统筹发展文旅、物流、现代服务、先进制造、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等。向南,重点发展智能型经济,以顺德高端装备产业基地、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等为载体,打造中高端制造产业集聚圈。向北,以建设佛北战新产业园为抓手,重点发展先导型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圈。[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军民融合办,市自然资源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市机场办配合]
2.统筹划定工业集聚区。出台《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资源集约”的原则,依托现有园区、交通枢纽,划定54个超万亩的工业集聚区,全市划定45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红线,其中禅城区不得低于21平方公里、南海区不得低于190平方公里、顺德区不得低于111平方公里、高明区不得低于53平方公里、三水区不得低于75平方公里。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空间结构调整,促进集聚连片,构建大规模、有影响力的产业平台。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集聚度,为制造业长远发展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产业载体发展水平。
1.打造特色园区。坚持产业兴园、特色立园,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因产施策,加强对工业集聚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以鲜明的园区特色,加快形成产业规模效益、特色品牌优势,全面提升产业和区域竞争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的重点产业和产品,作为园区特色发展主攻方向,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骨干支柱产业,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聚焦重点产业链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布局一批极具鲜明特色、支撑地位突出、带动作用强大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支持产业集聚发展较好的园区创建特色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云东海生物港等为核心启动区,推动水都产业园、狮山新材料产业园、丹灶新能源产业基地、官窑物流园等多个产业组团协同发展,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水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化特色产业园。(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2.建立产业评价机制。按照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与企业配套项目和企业集群项目,加强对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指标评审。对产业载体发展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引导,提升产业动能。制定产业载体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制定优质企业目录,加大对优质高效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对低端低效项目进行整治或引导退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推动转型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招商办配合)
3.健全产业载体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道路、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治污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宜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耦合发展、链条式发展的功能性设施,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立足主导产业发展,探索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成果中试、展销推广、物流配送等专业服务,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集中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园,完善技术创新、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技术创新成果入园孵化。[各区人民政府,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4.打造一流的产业载体营商环境。在产业集聚区内率先推广应用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在企业开办方面推动实现“1”环集成、“1”窗受理、“1”网通办、“1”照通行、“1”单全免、“1”号响应;在工程审批方面不断深化“拿地即开工”等审批流程,持续优化集聚区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审批流程,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审批。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机制,提高对产业载体及入驻企业服务效能,推动产业载体规范、健康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强化工业用地保障。
1.加大工业用地储备。按照全市产业发展和城市空间规划,保障全市制造业用地规模,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通过市区共建、成片整备、加强扶持等措施,动态储备不少于17,000亩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工业用地红线范围、达到“标准地”供地条件的集中成片国有工业用地,满足“拿地即开工”的基本条件,由市、区共同管理,用于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立市集中成片工业储备用地专项台账,对上述用地实行全流程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市重点项目工作局配合)
2.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针对我市工业用地空间分布特点,综合运用“三旧”改造、连片征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等手段,破解土地权属及利益壁垒,促进零散、破碎、低效的工业用地向工业集聚区腾挪集聚。针对我市工业用地储备的瓶颈,结合大型工业集聚区起步区探索土地整备试点政策,探索运用土地置换、股份合作、指标交易、收益返还等措施。坚持以“工改工”为主推动村级工业园改造,科学制订新一轮村改年度计划,按照“以增定改”的原则,分批分梯次有序改造。推动33个村改高质量千亩现代化工业园区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鼓励工业用地“集转国”。以现有集体建设用地总量为底线,适度减少保留集体性质的新增建设用指标分配,控制集体建设用地增量。贯彻落实改革停止实地留用地安置实施政策,推动留用地安置方式由实地留用地调整为折算货币补偿或置换物业安置。鼓励土地权属人采用自主改造方式,申请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通过“三旧”改造等引导村集体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参与城市建设,调整优化建设用地所有权结构,逐步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含集体转国有并限期提升改造)的,各区应当优先解决其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和指标。工业集聚区内的集体土地优先采用征收、集转国等方式纳入政府储备管理;难以纳入政府储备的,由区、镇(街道)国有企业优先进行统租;属于政府统筹的储备、整备和统租的土地,由政府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工业集聚区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管控。(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健全工业用地用房监测机制。
1.建立工业用地效率监测机制。加强工业用地效率监测,按年度监测各行业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含亩均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或亩均工业总产值)。工业项目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应当明确亩均效益指标和动竣工、投产时间。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应根据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对工业用地亩均效益进行评估,加强对监管协议的履约核查,严格按监管协议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市招商办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商品厂房动态监测机制。强化政府对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的监管责任,各区应当建立产业导入、开发报建、施工建设、宣传销售、使用运营、产出考核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并严格实施。各区应防范资本炒作工业地产和厂房,防止租金过高增加企业负担,动态监测“村改”项目拟供应工业用地面积和工业建筑面积情况,并完善供后监测机制,动态监测项目建设、招商进度、产业门类和园区运营情况,监管土地出让合同、招商引资协议的履约情况。(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产业载体升级行动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各项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强部门协同,研究产业载体提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产业载体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实施方案重点工作支持力度,制定《佛山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加大信贷优惠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基金引导作用,灵活运用基金、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支持和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对重大项目实行优惠利率信贷。
(三)强化评估问效。建立督促考评机制,定期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考核制度,在投资强度、销售收入、财税收入、出口创汇、劳动就业等相对指标的基础上,将工业集中度(即园区产值占当地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产业集聚度(即园区内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纳入考核范围,促进工业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产业载体及入驻企业的宣传力度,提高产业载体知名度,引导优质产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建立产业载体间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比学赶超”全面提升园区产业载体发展水平。加大园区营商环境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