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公共
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1〕1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郭文海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乔 羽 副市长
副 组 长:吴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政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区柱明 禅城区区长
顾耀辉 南海区区长
王 勇 顺德区区长
梁耀斌 高明区区长
李 军 三水区区长
黎才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徐 舟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姜亦福 市委外办主任
香秀杏 市委台港澳办主任
孔海文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商学兵 市教育局局长
周佩珊 市科技局局长
刘铭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可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林 干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梁志光 市民政局局长
赖洪健 市司法局局长
江启强 市财政局局长
严 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霞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振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浩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阳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永生 市水利局局长
唐棣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 岩 市商务局局长
陈新文 市文广旅体局局长
魏 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培星 市医保局局长
陈伟锋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林国荣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梁柱华 市轨道交通局局长
叶德林 市工商联主席
蒋 庆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树斌 团市委书记
曾 颖 市妇联主席
黄齐锋 市残联理事长
梁旭莹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谭浩波 市气象局局长
曹景显 佛山海关关长
赖 强 佛山市沙堤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爱贞 市疾控中心主任
陈国亮 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李展远 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肇庆车务段佛山站站长
二、工作职责
研究拟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干预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动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应对我市急性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急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应对预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统筹协调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防控经费、物资保障、药物开发等;统筹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统筹发布关于公共卫生重大问题和有关事件的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重大慢性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等具体事项及其调整,参照省的相关设置,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三)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相关应急信息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同时,抄送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