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南海区NH-J-70-02、03、06编制单元(九江镇沙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南海区
NH-J-70-02、03、06编制单元(九江镇
沙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个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NH-J-70-02、03、06编制单元(九江镇沙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NH-F-41-03 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A-26 地块技术修正》《〈大良105国道以西红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D-A-01-03编制单元01、02、03街坊局部调整》《〈大良街道近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D-A-02-14-B-42地块技术修正(龙的酒店)》《〈顺德区德胜河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SD-A-03-04 编制单元 02 街坊技术修正(全顺变电站等项目)》《〈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顺德支流北岸片区(SD-H-04-01、SD-H-04-0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建区、限建区以及国土规划中非建设用地的开发地块应理顺相关批准手续后,才能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