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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南海区NH-C-04-01、NH-C-04-02、NH-C-04-03、NH-C-04-06编制单元(里水镇城区西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03 17:09:25 字号: 分享至:



佛府办函〔2020〕141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南海区

NH-C-04-01、NH-C-04-02、NH-C-04-03、

NH-C-04-06编制单元(里水镇城区

西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NH-C-04-01、NH-C-04-02、NH-C-04-03、NH-C-04-06编制单元(里水镇城区西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NH-A-02-03编制单元(桂城街道平洲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06、08街坊局部调整》《〈乐从镇北围产业区石斗涌以东片区(B-FL-09-05、B-FL-09-06、B-FL-09-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SD-F-04-02-03街坊-03A地块)技术修正》《〈佛山市东平新城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岳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SD-F-02-06-02街坊技术修正》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建区、限建区以及国土规划中非建设用地的开发地块应理顺相关批准手续后,才能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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