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澜改片区城市生态控制线及城市蓝线规划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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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澜改片区城市
生态控制线及城市蓝线规划调整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澜改片区城市生态控制线及城市蓝线规划调整》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落实蓝线划定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调整后的规划要加强与所在片区控规的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