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佛山水道西岸(狮山镇罗村段)城市蓝线规划调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
佛山水道西岸(狮山镇罗村段)
城市蓝线规划调整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佛山水道西岸(狮山镇罗村段)城市蓝线规划调整》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落实蓝线划定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调整后的蓝线规划要加强与所在片区控规的衔接,蓝线实施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