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太澳高速
以东建业路以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
调整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太澳高速以东建业路以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杏坛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漂染城片区)技术修正》《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SS-B-CZ-02规划管理单元(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建区、限建区以及国土规划中非建设用地的开发地块应理顺相关批准手续后,才能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