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鲤鱼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我局将于10月15日举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鲤鱼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9月8日,我局发出听证公告,经自愿报名和抽签等方式,共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现将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等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陈泳槟 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二、听证陈述人
赵 颖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李立希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三、听证参加人
四、听证参加人备选人员
根据听证公告,听证参加人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不能到场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我局,我局将从备选人员中选取听证参加人。我局抽签确定了九江镇、龙江镇、杏坛镇的听证参加人备选人员及替补顺序。如听证参加人不能到场,由同镇的备选人员按顺序替补,如该镇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到场的,由其他镇的备选人员按顺序替补。备选人员及替补顺序如下:
特此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