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佛山市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精神,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让社会各界享受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带来的高质量社会治理和发展成果,根据《印发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2〕37号)等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请向德平等22名专家作为我市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请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5〕55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