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意见一并贯彻执行。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市府办公室将于2019年1月底前,在佛山市政府网对各区、各部门的方案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展示,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将纳入2018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佛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要点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 市府办公室 |
进一步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佛府〔2008〕122号),做好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两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 ||
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 市政府各部门 |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市编办 |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市发展改革局 |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市工商局 |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 | 市有关部门 |
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
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 |
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市财政局 | |
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结果。 | 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市扶贫办、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 | |
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水务局部门网站按季度公开供水厂出水水质监测信息。 | 市水务局 | |
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卫计部门网站按季度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 | 市卫生计生局 | |
门户网站或民政部门网站需公开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指南内容;门户网站或民政部门网站公开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指南内容。 | 市民政局 |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建立会议开放制度。 | 市府办公室 |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 ||
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
重大信息、重大政策出台后,需通过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 ||
门户网站上要有政策解读专门栏目,栏目分类要明确,定位有序。 | 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 |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市网信办 |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 | ||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局、住建管理局、安全监管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共享。 | ||
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 ||
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 ||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 | |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 |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 ||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 ||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
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 ||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 | ||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
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 ||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 ||
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和历史公报数字化。 | 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市府办公室 |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 市府办公室 | |
十三、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禅城区人民政府 |
十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 各有关单位 |
十六、监督保障机制 | 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 市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