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的通知
佛发改价费函〔2020〕27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19〕12号)有关规定和天然气气源价格实际情况,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从2020年7月1日起仍执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0〕4号)中明确的最高限价标准,原最高限价恢复或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