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9-25 18:21:25 字号: 分享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市民政局会同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清理规范要求,结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0〕17号),认真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全面摸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并重点清理规范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规收费,降低偏高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对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收费,业务指导(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成本情况,按照合理合法、补偿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

二、请各区、市有关单位按照佛发改价费函〔2020〕17号文的要求,在报送清理规范工作总结时,重点说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在报送相关收费目录清单时附上清理规范本系统业务指导或登记监督管理的辖区内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请市业务指导(主管)部门将清理规范情况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并抄送给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发展改革局汇总有关情况后于9月30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

        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710号)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 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的通

  知》(佛发改价费函〔2020〕17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