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预算】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2015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11-17 17:02:00 字号: 分享至: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结合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市级财政实际运行状况,现拟对市级2015年财政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具体预算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可用资金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变动情况。

  1.省下达我市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49,009万元。

  2.从基金预算调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134,200万元。

  3.从预算周转金调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19,000万元。

  4.收回预算资金270,354万元。

  5.动用第一次预算调整后预算稳定调节金242,855万元。

  综上所述,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合共715,4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调整情况。

  1.受土地交易市场因素影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预计减收192,600万元。

  2.收回基金预算资金181,559万元,同时调出134,200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

  二、支出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上述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715,418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以及结合实际支出需求,相应增加支出715,418万元。

  1.相应转贷各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9,009万元。

  2.为弥补土地短收形成的支出缺口,将年初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政府债务偿债支出192,600万元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3.落实各项政策增加安排项目473,8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将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债务偿债支出192,600万元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动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净结余安排全民健身项目15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有关规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66万元,通过动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