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7.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 截止2018年2月2日,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辆。
2、 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
3、 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
第三部分2017年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预算表
一、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表
三、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表
四、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五、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中国致公党佛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