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3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组成仅包含市中级法院本部门。
(一) 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是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市中院的基本支出、办案执行费、两庭建设、死刑复核及宣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是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等。
3、医疗卫生,是指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干部职工的医疗卫生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在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单位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201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划分。
1、基本支出,是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开支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专项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