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决策和部署,制定政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和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稳、综治和防邪工作开展。
(七)研究和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
(八)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制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设行政单位1个(含维稳办、防范办、综治办等3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6年收支总预算2392.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2.99万元;本年支出2392.99万元。
二、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预算239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0.55万元,占80.26%;事业收入0 万元,占0%;上年结转274.23万元,占11.46%;上年结转和净结转198.21万元,占8.29%;其他各类资金0万元,占0%。
三、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预算2392.99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0.77万元,占66.48%;公共安全支出0.09万元,占0.01%;科学技术支出461.22万元,占1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3万元,占5.32%;医疗卫生支出77.33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90.17万元,占3.77%;其他支出46.18万元,占1.93%。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市委政法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240.2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152.76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66.48%;公共安全支出占0.01%;科学技术支出占1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5.32%;医疗卫生支出占3.24%;住房保障支出占3.77%;综合保险支出占1.93%。(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可按科目对支出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