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

来源: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00 字号: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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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党的

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佛山市纪委、佛山市监察局、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现设有15个内设机构。

中共佛山市纪委设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市、区纪委进点办案和上级纪委借用办案点办案的组织协调和陪护、后勤保障以及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12.6万元,本年收入3,735.35万元,本年支出3,70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9.34万元。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12.6万元,本年收入3,735.35万元,本年支出3,70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9.34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5.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6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