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党政干部的问责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市党政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管的领导成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或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六)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八)对市直党委、政府部门及部分重点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派驻(出)管理,对部分设立党委的重点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纪委书记提名和考核制度。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佛山市监察局、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现设有15个内设机构。加挂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治贿办、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市监察局电子监察中心、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等牌子。
第二部分 2014年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05.13万元,本年收入3,734.39万元,本年支出3,521.86万元,结余分配0.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7.18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05.13万元,本年收入3,532.17万元,本年支出3,521.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5.44万元。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0.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6万元。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政府性基本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