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南海区狮山镇“1·6”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5 10:31:17 字号: 分享至:

南海区人民政府:

  1月6日下午16时26分,位于你区狮山镇小塘新城光明市场路段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涉有限空间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该项目在2022年“6·5”事故后再次发生事故,且狮山镇近年来多次发生涉水利工程施工事故,反映你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严不实。根据《佛山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佛安〔2011〕5 号)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研究提出防范处理意见。请在事故发生后 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备案。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