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佛山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规定》将施行 预警发布后充气式游乐设施适时停用
22日,据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佛山市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已发布,并计划于3月20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定,气象台站发布强对流天气灾害相关预警信号或者警报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御措施,其中包括机场、高速公路、港口码头、轨道交通、桥梁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等。
强对流高发 佛山出台新规定让防御更精准
佛山是强对流天气的高发区域。新规定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为气象信息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设置气象信息员;鼓励具有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专业知识和公益服务经验的个人加入气象信息员队伍。
此外,还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知识宣传、灾害防御研究、应急演练等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活动。
在硬件方面,新规定提出,将在强对流天气灾害易发区域、人口居住密集区、水系干流、内涝积滞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油化工区、高速公路、桥梁、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玻璃栈道和滑道等旅游景区项目、林业监测站、农业园区等区域位置加密自动气象监测设备的布点;并在强对流天气灾害易发区域加强天气雷达、大气垂直观测基础设施建设和移动应急监测设施建设。
防风防雷 玻璃栈道、滑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在防雷方面,根据新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旅游景区的玻璃栈道、滑道等具有金属结构的户外游乐设施,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此外,为了防御龙卷风,新规定还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科学技术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开展龙卷风发生机理、监测以及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开展龙卷风科学试验,提升龙卷风监测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预警应对 收到预警后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应适时停业
强对流天气到来前,气象台站都会发布强对流天气灾害相关预警信号或者警报。那么,收到预警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哪些防御措施呢?
根据新规定,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产权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供用电设施的巡查监控,发现供用电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需要打开窨井盖应急排水的,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机场、高速公路、港口码头、轨道交通、桥梁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场等户外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向游客发出警示信息,适时关闭相关区域,停止营业,组织人员到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或者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内避险。
此外,新规定提出充气式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向游客提示相关风险,适时停止使用充气式游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