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7月11日起施行!佛山10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佛山再出实招。
日前,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自今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此举旨在规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
佛山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南方+ 戴嘉信 拍摄
今年4月,《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今正式出台,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优化招投标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方面,《通知》着重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评分权重、鼓励企业绿色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要求。例如,《通知》提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将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按本部门有关诚信管理规定实施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该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在优化招标投标方式方面,《通知》强调要强化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将履约评价、服务响应度、纳税贡献、产值贡献、优质奖项等因素纳入评价范畴。同时,创新了履约评价应用机制,《通知》提出,招标人使用评定分离办法的,鼓励从服务响应度高、信用等级高、履约评价好等方面择优选取中标人。在项目量大、专业性强、管理规范的招标人中,确定试点建立履约评价体系,强化对承包单位的履约评价,并在评标和定标阶段着重应用履约评价结果,推动实现标后履约和招标投标活动的良性循环。
《通知》在最后一部分对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规定,如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精准推送招标信息、助力企业申报纳税等。
例如,《通知》提出要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