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工作,2023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提出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以及《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6号)两项配套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4日印发《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府办〔2024〕8号),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提升我省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求各地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辖内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佛山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旨在打通我市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堵点,盘活我市现有专利资源,拓宽和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方案》的实施,对于我市构建专利产业化运营生态,促进专利资源的高效配置,切实提高专利运营能力,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的制定过程
在制定《方案》过程中,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2023年11月-2024年6月,我局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与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及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并综合各单位意见研究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2024年7月2日至8月22日期间,我局先后三次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各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佛山金融监管分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三龙湾科技城)管委会、市贸促会、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23个单位征求意见,其中第一、二次各收到5条意见,第三次共收到6条意见。我局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呈市政府审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明确了我市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等内容,并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通过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佛山制造新质生产力。
(一)明确总体要求。《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推进产业与专利融合聚变,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到2025年底,我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率明显提高,全市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累计成交额稳步增长,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350家,涉及专利超过7500件,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过200亿元,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经营主体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实现年均增长10%。
(二)明确工作任务。《方案》提出三大工作任务,共12条措施。一是健全供需对接机制,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企业成长。包括挖掘重点产业专利需求、优化专利供给结构和质量、搭建专利转化运用桥梁、建设专利转化落地载体、加强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二是激活要素市场活力,构建转化运用生态体系。包括完善专利转化激励机制、提升专利交易运营服务能力、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三是提升全链条服务质量,增强专利转化运用实效。包括提升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建设促进转化运用的保护体系、合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要素。
(三)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各部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协同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区要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专利转化运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