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工业遗产作为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见证了工业发展历程。我国工业发展史上留下了大量的工业遗存,其中许多工业遗存具有文化及历史价值。为保护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2007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工业遗产作为新型遗产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2018年,国家工信部印发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3年对照八部门印发的《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要求和部工作要点,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0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2023年,佛山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制定《佛山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任务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了《佛山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佛山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
(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业遗产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5号)
(三)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34条,主要对佛山市工业遗产的标准条件及认定和保护、利用、监督奖惩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规定了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定义、指导原则、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申报佛山市工业遗产的条件,以及申报和认定的程序、所需资料;明确了佛山市工业遗产保护的原则、措施和责任,佛山市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承担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佛山市工业遗产保护应当采取的措施,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加强佛山市工业遗产保护方面应做的主要工作;阐明了佛山市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的原则、模式,做好佛山市工业遗产宣传和研究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了对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监督、奖励的有关事项,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遗产撤销佛山市工业遗产资格等;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开始实施时间、有效期等。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黄允平、杨二天,联系电话:0757-8338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