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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09:02:47 字号: 分享至:

关于《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提高佛山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挖掘土地价值、盘活政府储备土地、形成政府储备土地滚动开发的新模式,规范有序推进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填补佛山市土地中短期利用政策的空白。

  二、文件必要性可行性

  佛山市政府储备土地管护成本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又存在用途方式受限、租金及运营效率低、临时利用率低等问题,为提高佛山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挖掘土地价值、盘活政府储备土地、升级“排队式”开发为“齿轮式”开发,形成政府储备土地滚动开发的新模式,提前展示形象、提升城市品质、迅速预热地块、拉动区域升值,有必要规范有序推进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工作并制定本《指引》。

  东莞、深圳、青岛、长沙等地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并有相关开发案例对土地1.5 级开发进行探索实践。佛山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符合国家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降低用地成本,加力推出增量政策的要求。

  三、土地1.5级开发定义

  土地1.5级开发,是指为盘活政府储备土地,加快土地预热,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未纳入近期土地出让计划、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开发条件成熟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四、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五、文件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指引》适用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政府储备土地1.5级开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指引》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六、主要内容

  《指引》包含总则;准入受理;办理程序;合同要求;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八个条款和一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第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土地1.5级开发定义、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及部门职责分工;并明确土地储备主体及其工作内容。

  第二章准入受理(第七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土地1.5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的产业、规划、土地、环保、开发等准入要求;规范了土地1.5级开发项目的认定流程和申请资料。

  第三章办理程序(第十三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经政府批准同意准入的土地1.5级开发项目,通过土地租赁形式,参照一般建设项目的要求办理报建许可手续。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时,可采取“并联审批、快审快办、限时办结”的办法,提高速度,压缩时间,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的办理。规范土地1.5级开发项目的控规、规划条件、土地租赁、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流程要求;规定了审批环节和费用减免的情况。

  第四章合同要求(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合同内承租人权利、租金的确定和支付、土地交付标准、租赁期限、土地用途管制、租赁权处置管制、建筑使用权管制、期满交回土地等内容要求;规定了承租人终止的收回、提前收回租赁土地的情形及处置方式;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纳入我市重点片区老旧工业园区年度实施计划的拆除新建项目,确因公共利益、产业发展需求等需要开展土地1.5级开发的可“一事一议”,参照本指引执行。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及报建的相关政策执行。明确《指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明确《指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个附件为土地1.5级开发项目操作流程示意图。

  七、文件性质

  本《指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