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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09:07:41 字号: 分享至:

  一、背景和目的

  (一)推进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的需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明确,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文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各地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借鉴广州国Ⅲ柴油货车限行工作经验做法推动老旧车淘汰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广州市国Ⅲ柴油货车限行经验做法,积极推动本地区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出台。

  (二)减排氮氧化物、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需要。

  目前,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因素是臭氧。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照射下反应生成。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2023年我市空气中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机动车NOx排放是我市NO2污染的重要来源。截至2023年底,佛山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406.5万辆,其中汽车约363.8万辆(货车25.3万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8万辆,约占全市汽车保有量0.8%;中、重型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约5700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0.16%)。对比重型柴油发动机型式认证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国三柴油发动机排放限值是国四发动机的1.43倍,是国五发动机的2.5倍,是国六发动机的12.5倍。可见其污染排放明显偏高。

  2020年7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印发实施,规定在各区中心城区限货区域,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车辆通行证。该通告实施至今成效显著。为巩固前期政策成果,根据国家、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的有关精神,借鉴广州市国三柴油货车限行经验,结合我市优先淘汰使用年限较长、污染排放高的中重型国三柴油货车的有关工作计划,现进一步调整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4.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文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

  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

  6.《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8.《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9.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借鉴广州国Ⅲ柴油货车限行工作经验做法推动老旧车淘汰的通知》

  1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三、通告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通告共四部分,包括了限制通行范围和措施、其他规定、附则以及附件。

  (一)限制通行范围和措施

  本通告与2024年1月印发的《佛山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调整禅桂新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所明确的货车限制行驶时间和范围高度衔接,在此基础上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中有关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了调整。2024年9月1日起实施,调整变化如下:

  1.禅桂新区域A片区:6时-22时禁止一切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维持不变;全天24小时限行1.5吨以上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统一调整为全天24小时限行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与此前限行措施基本一致。主要将海八路、联河路、魁奇路、桂澜路等道路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的限行时段由6-24小时延长至全天24小时。

  2.顺德区域A区:(1)限行对象由大良核载1.25吨、容桂核载1.5吨以上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统一调整为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2)限行时段由大良7时-21时、容桂7时-19时调整为全天24小时;(3)南国东路东延线、五家沙水道、容桂水道、顺德大道、德胜路、碧桂路闭合区域,以及顺德大道(原105国道)南国西路至容桂桥东段、碧桂路(南国东路至容桂外环路东匝道路口路段)新增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3.高明区域:(1)限行对象由核载1.5吨以上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调整为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2)限行时段与2020年已实施措施一致,为全天24小时限行。

  4.三水区域:(1)限行对象由核载2吨以上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调整为国三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2)限行时段由6时30分—22时延长至全天24小时。

  5.其他区域:禅桂新、顺德大良、容桂上述以外的其他限货区域措施与原有措施保持一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限货范围和时段内的通行证办理业务。

  6.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二)关于其他规定的说明

  该部分主要明确货车定义及限行范围是否都包含边界道路,提供了公众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渠道,同时明确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处罚。

  (三)关于附则的说明 

  主要明确了《通告》实时时间及有效期。

  (四)关于附件的说明

  附件主要是具体限行区域、路段的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