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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9 16:53:56 字号: 分享至:

    一、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佛山工程项目造价数据库,逐步实现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更好地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查工作的通知》(佛建建市函〔201066号)。2019年重新修订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有效期至2024630日。

  2015年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64号),20207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为《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府办〔202014号),有效期至202583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作为该文件的配套文件有必要继续实施。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佛建〔202427号)。

  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8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