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设施一体化市场化水平、推动设施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谋划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实施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提出我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2030年及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其中,2025年的目标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2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1080公里;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超2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泥统一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1.47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7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100%。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6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补齐危废、医废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处置能力与生产量、生产品种进一步匹配,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第二部分“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包括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和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等四项措施。
第三部分“提升设施一体化市场化水平”。包括提升环境治理一体化水平、强化设施高效协同、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创新市场化运营服务模式等四项措施。
第四部分“推动设施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包括推进数字化赋能、着力推动绿色升级、持续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等三项措施。
第五部分“谋划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弱项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标工程等。
第六部分“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包括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健全投融资对接机制、完善价格收费政策等四方面。
第七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强化责任落实、谋划储备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完善统计体系和建立评估制度等五方面。
三、省市指标对比
从指标系数来看,《实施方案》有4项指标提出高于省的目标值,具体包括“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省:90%以上;市: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省:不低于60%;市:不低于7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省:80%;市:100%)”、“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省:不低于60%;市:不低于75%)”。从自选动作看,结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增设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这一特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