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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6-11 15:39:09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0〕115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2019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2019〕116号)。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健康广东行动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健康佛山建设,编制印发我市具体的实施意见意义重大。《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健康广东行动中的行动任务,同时基于佛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接省的要求,提高一些主要指标的目标值,突出前瞻性,体现佛山特色。在内容设计上,力求做到目标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估,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结合,重点突出2022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

  二、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由总体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构成。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到2030年,我市将全面建立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整合型智慧健康服务体系,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同期高收入国家水平,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和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第二部分为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18项健康行动,分别是: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控烟行动、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残疾人和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实施塑造健康湾区行动、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智慧健康行动。在落实国家、省行动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佛山实际,对有关行动的内容及项目指标进行优化和完善,明确了有关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为保证健康佛山行动目标实现,《关于推进健康佛山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健康佛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佛山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动员各方参与。强化跨部门协作,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支持保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四是加快队伍建设。发挥人才队伍在推进健康佛山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全面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基层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五是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健康佛山建设的认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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