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证照通”改革),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佛府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化我市“证照联办”工作改革,制订本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证照通”改革目标、实施范围、重点任务、后续监管和工作要求。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改革目标
“证照通”是指将同一主题事项内的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各审批部门的许可事项信息以二维码的形式集中在营业执照上,只颁发“证照通”营业执照,各审批部门不再颁发相关纸质许可证。通过“证照通”改革,实现一窗统办、涉企审批一体化、审批流程最优化、一照通行四个目标。
(二)实施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原则,将实行“照后审批”“照后备案”“告知承诺”的许可审批事项纳入“证照通”改革实施范围,首批实施开办饭店、开办便利店等60个“证照通”主题事项。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一、三同步”七项重点任务,一是一个标准,按照同一审批事项全市统一收件标准的要求,精细化、颗粒化梳理全部主题事项的申请规范和表单材料,确保全市一个标准。二是一窗办理,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综合服务窗口,负责“证照通”主题事项的咨询、辅导、申报、领取等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三是一个系统,通过全市统一的“证照通”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一档通办,按照“一事一档”原则进行纸质档案电子化共享、复用。五是同步流转,企业综合服务窗口接收“证照通”业务件后,按审批权限分派流转至审批部门。六是同步审批,同一主题事项内关联的审批事项由各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七是同步发证,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邮政或自助取件柜三种方式领取加载了二维码的“证照通”营业执照。
(四)后续监管
一是通过数据实施交换,统一归集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实行动态监管。二是统筹现场勘查,落实企业信息“双公示”和“双随机”抽查工作。三是强化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互通,通过扫描“证照通”营业执照上二维码实现商事登记信息与经营许可信息“一码通查”“一码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改革信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改革,加快落实任务。三是转变审批理念,简化审批流程,健全容错机制。四是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