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佛府办〔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8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
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事关驻军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事关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对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标志着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实施办法》依据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计二十五条,主要为安置对象、安置时间、安置办法、相关要求等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了市级随军家属政策文件。将分散于《印发佛山市正团职领导和飞行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0〕115号)和《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佛府函〔2015〕77号)两份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整合到《实施办法》中。
(二)进一步规范了各类符合条件安置随军家属的表述。
(三)进一步明确了“飞行员”的定义。飞行员是指飞机或其他航空器在职现飞的驾驶员。
(四)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相应调整了相关部门的表述。
(五)调整了正团职及以上领导和飞行员随军家属的安置办法。
(六)拓宽了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渠道。增加了自谋职业的选择。
(七)明确了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领取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确定了以“上年度佛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本参照指标。
(八)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修改了随军家属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的优待做法。
(九)对安置具体办理程序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了部分办理程序的时间节点、所需材料、办理环节、办理部门等。
为加强与军人随军家属的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军人随军家属在就业安置过程中面临的疑难问题,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提供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