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政策解读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20〕12号)已于2020年11月6日印发实施,现将《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佛山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7日印发了《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的通知》(佛府〔2018〕90号)。为了检验政策实施的成效,2020年年初,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对《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指出《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在政策申报和政策内容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政策条文有待修订更新。根据评估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征集并汇总各区、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牵头修订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共包含十条政策、30项具体措施,在《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基础上作了部分修订。
(一)新增了部分实用性较强的政策措施。
1.贯彻执行广东省《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加大工会经费返还补助力度”的具体措施,在第一条新增了第二小点“加大工会经费返还补助力度。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对有困难的中型企业工会,县级以上工会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回拨补助”。
2.继续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在第三条第二小点“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中,新增部分内容: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佛山市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50%,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
3.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措施的政策,在第六条新增了第三小点“落实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加大力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第九条新增第五小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补助;在第九条新增第六小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业互联网”,通过推动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杆示范项目等方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我市制造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
(二)删减了部分已不适用的政策措施。
1.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原提法已不适用,对原文进行删减,比如第二条第一小点“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再投资”删除。
2.对企业申报少、成效不大的政策措施进行删减。比如第一条第一小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优惠政策”中,删除了“汇总缴纳增值税”和“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依法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前”的内容。第二条第三小点“工业项目按照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删除。
3.因为基金清理,进行删减。比如第六条第二小点“扩大各类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和第九条第五小点“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删除。
(三)更新了部分政策措施表述。
有12个小点作了更新,主要分两类:
1.按照国家或省的政策进行更新。第三条第一小点“定期公布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中,把佛山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3%的标准”更新为“执行省的标准”。第五条第二小点“市属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八五折优惠”更新了执行时间,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粤通卡优惠的条件:“已安装车载设备”。第九条第三小点“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中,因“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工作已经取消,故删除对获得“广东优质”称号企业的扶持。
2.微调政策标准。第四条第一小点“加大用电用气补贴力度”中,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工业企业新增用电和使用管道天然气增量不足,故对用电用气补贴的单价进行放宽。第七条中第一、二、四小点因为原改革目标已基本实现,故结合当前实际提出新的改革目标。第九条第一小点因为原有的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已执行完毕,故更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智能制造”中的相关内容。第九条第二小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中,降低了科技项目申报标准。第十条根据《佛山市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方案及考评办法》,对服务项目的投资条件和服务机制进行了更新,并增加了专项资金奖励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