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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9-25 10:39:33 字号: 分享至: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耕整机、温室大棚、增氧机等农业机械,有效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尤其是近期我市着力推广植保无人飞机、水稻直播机等农用新机具,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尽管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从作物品种上看,水稻机械化相对较高,蔬菜、花卉等作物以及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等产业的综合机械化水平依然偏低;从机械环节上看,水稻机耕、机收水平较高,机械化插秧环节水平较低,高效植保和烘干等机械化水平仍然较低。二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程度不高,制约了农业机械的推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更多还是依托于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运营,目前我市农业小散生产经营仍占有较大比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三是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较低,仍停留在简单的信息传输与显示,并未开展深层次的分析及运用,农机农艺融合深度也不够,缺乏解决农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制定依据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指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提出了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等15项工作措施;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制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经费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开展农机作业补助,把农机推广、培训和主体培育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一共3个方面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关于总体目标。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任务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水产养殖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水产养殖单位增氧机、投饵机等养殖机械设备使用率等工作目标。

    (二)关于主要任务。包括5方面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特色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农机化配套建设。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市的工作任务。一是立足我市农业优势产业,提出要加快引入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其他适用机械化技术,加强自动化智能化育苗设备、蔬菜采收设备等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持秸秆还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和塘鱼粪污资源化利用、池塘圈养、微孔增氧技术等应用。二是立足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提出要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区1个、农用无人飞机水稻直播技术试点4个、农用无人飞机植保技术示范点6个、育秧中心2个、烘干中心2个的工作任务。三是立足于我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现状,提出要支持有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新型乡村助农服务平台(中心)作用,提供多元化的农机作业服务。

    (三)关于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落实、推进任务落实。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分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落实省、市、区三级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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