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 11 月 2 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便于公众及各相关部门理解、执行本《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家政服务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产业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9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强调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文中共提出36条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9年10月14日,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我局印发了《佛山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佛人社〔2019〕181号),提出到2021年,在我市建设和扶持至少10家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立全市联网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立足佛山、领先华南、服务湾区的高端家政培训学院等目标任务。
2020年7月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印发“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9号),支持各地市建设“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并明确两个基地的建设指引,发动各地市积极投入家政服务载体建设工作。
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佛山市作为珠三角9个地市之一,拥有一定的家政服务产业基础。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家庭服务业企业有471家,引进并培育了好慷家政、爱君家政、小熊妈妈家政等一批优质企业,其中养老服务企业有78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为将佛山的南粤家政工程打造为“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我局重点以市技师学院为载体,采用政校企三方合作的模式,共同建设“佛山南粤家政学院”,创新打造立足佛山、领先华南、服务湾区的高端家政培训学院,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家政服务技能人才队伍。
当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对家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号召,进一步推进家政服务扩容提质,大力支持“南粤家政”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行业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通知》,完善扶持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明确建设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发展定位及范围原则,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基本条件、认定程序、运行管理及奖补措施等内容。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1日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
三、条文解读
(一)明确建设“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发展定位及范围原则等。参照省“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指引,提出示范基地是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集“统筹调度、示范培训、标准研发、交流展示、品牌创建、创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示范基地范围包括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及家政服务类企业等建成的家政综合服务载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及管理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统一开展。
(二)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参照省“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指引,要求示范基地具备统筹调度、示范培训、标准研发、交流展示、品牌创建、创业孵化六大功能,具体内容与省指引一致。
(三)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照省“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指引,要求示范基地要拥有固定场所,明确产权属人社部门或授权由人社部门使用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每年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的培训能力;进驻企业(包括线上线下)不少于5家;每年开展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展示交流或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等指标性条件。
(四)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认定程序。参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各项申报材料,计划由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初审工作,同一申请单位申报次数为一年一次。市人社部门负责批复及授牌工作,一并明确违规申报责任,即对审核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单位,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运行管理。规定示范基地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所在区级人社部门报送年度相关情况,各区人社部门汇总后于12月底前上报市级人社部门。要求有关更改名称、地址、法人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备案。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示范基地明确退出机制。
(六)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奖补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补助,奖补标准为每家示范基地400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资金中安排。鼓励各区可在市奖补基础上,提高补助金额,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七)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其他事项。发动各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一级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大家政服务类综合载体的扶持力度。明确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