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环〔2019〕140号)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事业
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
办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制定了《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