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333 7992)。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佛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属地为主,处置有序。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区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3)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指挥、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情况;办理联席会议文件,起草相关简报;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划分为指挥决策组、协调处置组、抢修救援组、物资保障组、舆情信息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决策组
第一召集人: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
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佛山供电局负责人。
2.1.2 协调处置组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必要时组织做好储备粮食和食用油的调拨供应工作。负责监控大面积停电区域物价,及时处置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各级学校(不含技校)、托幼机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停电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6)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重大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饮用水源周边污染防控、水质应急监测及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7)市住建管理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气,保障相关环卫设施正常运转。
(8)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维持城市正常供水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市具备应急发电条件的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9)市农业局:负责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10)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伤员救治工作。
(1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2)市金融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
2.1.3 抢修救援组
(1)武警佛山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佛山供电局:负责维护本企业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负责对发电企业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2.1.4 物资保障组
(1)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停电区域内由于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交通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指导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4)市商务局:负责做好瓶装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度工作。
(5)市铁投集团、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疏导、运输滞留旅客,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所辖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运输。
(6)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7)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成品油应急供应保障工作。
2.1.5 舆情信息组
(1)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及管控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发布、媒体报道、应急广播播出等有关事宜。
(2)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信息。
(4)市农业局:负责做好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5)市文广新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信号正常传输。
(6)市气象局:负责开展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等区域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2.2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联席会议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指导。
2.3 专家库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管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库,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风险评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目标。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3个方面。
3.1 电力系统风险
3.1.1 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及冰(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 电网运行风险
电网设备故障,电网设计方面的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稳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 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2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3.3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
4 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3个方面。
4.1 电力系统情景
佛山市主网重要枢纽变电设备、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电力系统失稳甚至解列,各区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局部地区电网停止运行,引发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4.2 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城市轨道交通:调度通信及排水、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列车停运,大量乘客滞留。
(4)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5)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6)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7)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4.3 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3)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4)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5)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6)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7)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8)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9)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5 监测预警
5.1 监测
佛山供电局要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协调发电企业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5.2 预警
佛山供电局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5.2.1 预警发布
(1)佛山供电局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佛山供电局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
5.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佛山供电局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交通、通信、供水、电力、供油等行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6 应对任务
6.1 信息报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佛山供电局应立即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受影响区域所属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受影响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区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度和要求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6.2 应急响应
6.2.1 响应启动
承接省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1)Ⅰ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联席会议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联席会议立即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涉及跨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报请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事发地所属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地所属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等级,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2.2 响应调整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3 任务分解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佛山供电局、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区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
6.3.1 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佛山供电局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佛山供电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Ⅰ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地铁、机场、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要求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要求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6.3.2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城市轨道交通: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地铁出入口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启用紧急排水系统;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
(4)铁路交通: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铁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
(5)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6)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排水企业启用备用应急电源,或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前停止向外排水。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次生环境污染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7)供油: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3.3 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引导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方便食物、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与供应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
(2)商业运营:公安机关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3)物资供应: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控与查处。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方便食物、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与供应工作。
(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气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5)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时,应停止生产经营和污染排放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石油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佛山供电局为石油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石油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金融证券: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应急保供电。必要时,金融管理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计生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方便食物、瓶装水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佛山供电局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6.3.4 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6.4 应急联动
(1)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各区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
(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6.5 现场处置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市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
6.6 社会动员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
6.7 应急评估
重大及以上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联席会议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6.8 应急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7 后期处置
7.1 处置评估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工作要求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的开展方式可采用第三方评估或者其他方式。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按省预案执行。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 善后处置
事发地所属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 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省预案执行。
发生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省人民政府部署,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区级人民政府和佛山供电局应当负责具体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信息发布
(1)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9 能力建设
9.1 队伍保障
佛山供电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 资金保障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佛山供电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3 物资保障
佛山供电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9.4 技术保障
佛山供电局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9.5 通信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9.6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机关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
9.7 电源保障
市发展改革局及佛山供电局应做好电力系统应急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增强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佛山供电局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9.8 机制保障
推动电力与通信、供水、交通、供油、供气、林业、新闻媒体等行业企业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应急联动体系。
10 监督管理
10.1 预案演练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10.2 宣教培训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10.3 处置责任
对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11.2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11.3 本预案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11.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539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响应级别对照表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联动重点单位信息表
3.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
4.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表
附件1
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响应级别对照表
事件级别 |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
省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内容和对应的响应级别 |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 |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7%以上、10%以下; |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 |
I级 | II级 | III级 | IV级 | |
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内容和对应的响应级别 | 按照我市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事件级别和响应级别。 | (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 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 | 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
I级 | II级 | III级 |
附件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联动重点单位信息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联系人(职务) | 联系电话 | 应急联动重点单位名称 | 联系人(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市委宣传部 | 曾雅君 (宣传科副科长) | 83281033 13809812028 | 佛山传媒集团 | 林永望(办公室副主任) | 28365585、18820840666 |
佛山日报 | 莫凡(总编办主任) | 28366138、13929970288 | ||||
佛山电台 | 张炜成 (保密员) | 28365872、18676588352 | ||||
佛山电视台 | 丁红兵(总编室媒介前沿项目制作人) | 28365102、13902413704 | ||||
珠江时报 | 邱健(总编办主任) | 81212532、13929184488 | ||||
珠江商报 | 王海平(总编办新闻研究室主任) | 18033202059 | ||||
黄贵洪(总编办员工) | 18033202062 | |||||
2 | 市发展改革局 | 冼钟业 | 13928618553 | / | / | / |
3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李启新 (科长) | 13928511123 | 佛山供电局 | 李均甫 | 13923281311 |
中石化佛山分公司 | 黄彬 | 13923123032 | ||||
中石油佛山分公司 | 张雪 | 13928249442 | ||||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卢国伟 | 13923173944 | ||||
黎启杰(科员) | 13690460137 | 中国移动 佛山分公司 | 王志斌 | 13600302929 | ||
中国联通 佛山分公司 | 丁赛平 | 18688280576 | ||||
|
|
|
| 中国电信 佛山分公司 | 沈秀杰 | 13392298228 |
中国铁塔 佛山分公司 | 曾晓明 | 18688283668 | ||||
4 | 市教育局 | 赖西龙(科长) | 18923105954 | / | / | / |
5 | 市公安局 | 吕丰华(指挥中心主任) | 13923129818 | / | / | / |
6 | 市民政局 | 林 晓 (副科长) | 83395874、 13590555766 | / | / | / |
7 | 市财政局 | 易斯群 | 15118607934 | / | / | / |
8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刘明冠 | 13450857387 | / | / | / |
9 |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 吴伟 (科长) | 82306198、 13431659636 | / | / | / |
10 | 市环境保护局 | 冼国元 (科长) | 13702566033 | / | / | / |
梁启麟 (科员) | 18823490855 | |||||
11 | 市住建管理局 | 郭留军 | 13724634699 | 佛山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章海生 (副总经理) | 13703060391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邓吉民 (科长) | 82626253、 13703068189 | 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 | 劳达强 (部门经理) | 13809812718 |
南海区佛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 | 李正科 (部门经理) | 18566382660 | ||||
高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客运) | 谭健生 (部门经理) | 13928538850 | ||||
三水区运发有限公司(道路客运) | 潘伟波 (副总经理) | 13590510780 | ||||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佛地铁) | 黄鸿浩 (部门经理) | 13925259718 | ||||
|
|
|
| 佛山市金力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油料运输) | 陆湛熙 (总经理) | 13702557754 |
13 | 市水务局 | 陈淑娟 (水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 83391327、 13809819646 | 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罗永恒 | 13929910697 |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 王国强 | 13702934989 |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康宇炜 | 13516557073 | ||||
佛山水业集团金沙供水有限公司 | 谢志新 | 13929951322 |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邓世平 | 13702433122 | ||||
李宗挽 | 13702616201 | |||||
梁椹桐 | 13702623311 | |||||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北滘分公司 |
梁礼元
| 13702615830 | ||||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 |
梁礼元
| 13702615830 | ||||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均安分公司 |
潘秋萍
| 13902836843 | ||||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龙江分公司 |
曾忠爱
| 13802646887 | ||||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乐从分公司 | 吴克琳 | 13702436001 | ||||
|
|
|
|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
罗建滨
| 13728517131 |
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 | 吴顺佳 | 87715353、 13702750108 | ||||
14 | 市农业局 | 胡羡聪 (科长) | 83363537 | / | / | / |
15 | 市商务局 | 黄晓波 (副科长) | 83995350 | / | / | / |
16 | 市文广新局 | 姚平 (主任科员) | 13702559832 | / | / | / |
17 | 市卫生计生局 | 曹文新(应急办主任) | 13802625813 | / | / | / |
18 | 市安全监管局 | 朱锦泉(应急中心负责人) | 82360433 13590680222 | / | / | / |
19 | 市气象局 | 陈慧娴(预报科科长) | 18823488000 | / | / | / |
20 | 武警佛山支队 | 刘福新 (副参谋长) | 0757-6669000转33012,13923109577 | / | / | / |
21 | 市金融局 | 钟永波(科员) | 13827722416 | / | / | / |
22 | 市铁投集团 | 乔书光(副总工程师) | 18578331336 | / | / | / |
23 | 广佛轨道交通 公司 | 林炳城(设备安全主管) | 13560020555 | / | / | / |
24
| 佛山供电局 | 李均甫 | 13923281311 | 长海A电厂、长海B电厂 | 何志伟 | 13500263165 |
溢达电厂 | 唐斌 | 15602892697 | ||||
环保电厂 | 洪启稳 | 13928663559 | ||||
25 | 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 | 箫毅城 | 13392299133 | / | / | / |
26 | 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 | 王志斌 | 13600302929 | / | / | / |
27 | 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 | 刘俊(副经理) | 18688280809 | / | / | / |
丁赛平 (室经理) | 18688280576 | |||||
杨靖 (室经理) | 18688280580 | |||||
28 | 中国铁塔佛山分公司 | 刘永锋(维护部负责人) | 13923110218 | / | / | / |
29 | 中石化佛山分公司 | 黄 彬 | 13923123032 | / | / | / |
附件3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务/职称 |
1 | 区社俭 | 男 | 佛山市水务局 | 水务管理 | 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
2 | 陈慧娴 | 女 | 佛山市气象局 | 气象学 | 预报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
3 | 苏锡波 | 男 | 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给排水 |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
4 | 章海生 | 男 | 佛山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燃气 | 副总经理 |
5 | 邓建峰 | 男 | 佛山供电局 | 安全监督 | 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
6 | 李均甫 | 男 | 佛山供电局 | 应急管理 | 主管/高级工程师 |
7 | 刘剑琦 | 男 | 佛山供电局 | 客户管理 | 专责/工程师 |
8 | 黄健洪 | 男 | 佛山供电局 | 运行管理 | 专责/高级工程师 |
9 | 骆国铭 | 男 | 佛山供电局 | 电网调度 | 专责/高级工程师 |
10 | 丁赛平 | 男 | 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 | 基站维护室 | 室经理 |
11 | 何标 | 男 | 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 | 局房动力 维护室 | 室经理 |
12 | 杨靖 | 男 | 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 | 网络调度室 | 室经理 |
13 | 张雄斌 | 男 | 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 | 基站维护室 | 工程师 |
附件4
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告单位 |
| 信息截止时间 |
| |
事件级别 |
| 响应级别 |
| |
发生时间 |
| 所属行政区 | 佛山市xx区 | |
发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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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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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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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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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用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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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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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延续停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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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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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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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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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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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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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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